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4委评81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4委评81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2024) 委评81号
本院受理的(2022)云0302执4111号,申请执行人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有燕、高蕊追偿权纠纷一案, 需对被执行人高蕊名下登记的车牌号为云A5W0N7的宝马牌小型轿车(车架号为:LBVKY510XJSH*****)进行评估,请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于2024年7月24日17点以前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本院将根据电脑系统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报名,直接确定为本案的鉴定机构。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 系 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秦法官,联系电话:139*****628,立案庭王法官,联系电话:0874-*******。
备注:摇中号的鉴定机构请与执行法官联系评估事宜。
一、纸质报告送交法院后五日内发送至邮箱 (********@163.COM">W********@163.COM);
二、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后,须三天以内到法院领取评估委托书;
三、出现场以后须在十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延长期限的需经法院同意;
四、当事人要求出具发票的,须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案需具备资产评估或机动车评估资质;
六、本案评估费用需待评估完成后支付;
七、为保证顺利开展工作,此次评估仅限云南省范围内的鉴定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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