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门卫室及发卡楼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建门卫室及发卡楼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日喀则市雅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门卫室及发卡楼施工总承包项目,本次比选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比选人为:日喀则市雅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建门卫室及发卡楼施工总承包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方式:比选招标。
1.4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及搬运、土石方、钢筋混凝土、模板、室内装饰、室外道路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新建门卫室: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9.24㎡。强、弱电工程,50米电缆YJV22-4*4,250米电缆保护管SC50,电视、电话数据、监控进线等。
1.6新建发卡楼: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45.6㎡。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1.7工程地点:拉孜县热萨乡拉荣村雅曲水泥厂区。
1.8最高限价: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预算金额86万元。
1.9标段划分:本次比选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1.10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进场算起)。
1.11主要工程量:
1.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比选人实际使用需求的标准。
1.13比选方式:
1.13.1本项目按最高限价包干。比选申请人通过现场勘察(自行勘察,不组织现场勘察),依据甲方提供的最高限价自行报价(报价格式自拟)。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13.2向不少于三家承接单位进行询价、比价;资格审查通过后,报价由低至高选择报价最低1家公司,作为公司最终施工单位。
1.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含税(9%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人员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
1.15工程资金:无预付款,全额垫资,签订合同后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比选人要求施工。以验收合格为结算依据。验收后付款。扣除5%质量保证金,不计息(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资质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2.1.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纳税资质认定材料。
2.1.3供应商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1.4供应商应当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1.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2.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2.2.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2.2.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3业绩要求:具备从事该项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在2年内相关业绩及具有至少3家同类服务的业绩证明。
2.4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人员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
2.5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资质文件,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人完全负责。
三、对投标方的其他要求
3.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3.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3.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4特别约定: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项目“安全、质量、廉政”三同步,如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环节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不诚信的行为及违反廉政有关规定的行为将纳入施工单位日常项目评价和年度信誉评价管理,按照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性质及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认定和相应的处罚。如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及其联系人或施工负责人将列入黑名单,停止公司内施工合作不少于3年;发生较大不良行为的红牌警告,停止公司内施工合作关系不少于1年;发生一般不良行为的黄牌警告,整改完毕并确认后准予继续施工。
四、比选报名方式
现场勘察及报名:自行勘察不组织。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7月27日前,持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比选文件、如非法人参与报名,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等到公司风控审计部报名并领取施工图纸。2024年7月30日前递交比选文件或按第四条格式要求邮寄。逾期递交比选文件过期不再受理。
五、比选文件格式
5.1按本比选公告第二、三条提供相关资料并附工程报价表。(所有资料盖公司鲜章)
5.2要求A4纸编制。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位置加盖公章。必须胶装成册单独密封。
5.3比选文件装袋密封加盖企业印章。
5.4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中选公示
比选结束后,将对中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若收到针对中选人提供资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该中选人中选资格。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投诉的,我公司经竞争性谈判后向中选企业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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