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警用特殊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警用特殊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的委托,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警用特殊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6-04C-2024-D-E*****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城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警用特殊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7元
最高限价:******.67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特殊审讯对讲设备 | 4套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2 | 75"液晶监视器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3 | 55"液晶监视器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4 | 入区登记台(定制版)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5 | 人身检查台700*650*1630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6 | 随身物品柜1525*460*1785 | 2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7 | 金属安检门 | 1个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8 | 智能一体化审讯台1680*750*800 | 3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9 | 智能一体化审讯椅600*800*970 | 3张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10 | 智能人脸识别终端 | 19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须在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平台,点击【商机发现】,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本项目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网上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无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400.00元(人民币)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栋7楼会议室
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栋7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均属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阜沙大道41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幢6楼(中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张鹏、沈银玲、纪玩波、冯锦彬,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榕、梁令凝、冯霭欣
电话:0760-********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07月22日
标签: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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