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公楼装修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办公楼装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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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人民法院办公楼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608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人民法院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集安市人民法院办公楼装修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60833; 2.3 招标范围:立案厅装修改造及水、暖、电安装;会议室装修、照明装饰;审判厅装修、照明装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施工; 2.5预算金额:人民币175.3617万元;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建设地点:集安市人民法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08月09日—2016年08月15日(每日的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各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下午13时30分; 开标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3号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人:集安市人民法院 地址:集安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瑞江豪城5号楼2单元602室 联 系 人:李冬 电 话:****-*******/186*****076 日 期:2016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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