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标段号项目名称公路等级
E6500003901005620001001国道315洛浦县水泥厂至布雅乡(K2414+027至K2429+01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二级
E6500003901005620001002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 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二级
E6500003901005620001003省道216洛浦县山普鲁镇总闸口至省道216线32公里处(K17至K3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三级
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K96+000)段路面修
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5620001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第三批次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K96+000)段
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K96+000)段路
面修复养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
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
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
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3个标段的施工招标:E6500003901005620001001
,国道315洛浦县水泥厂至布雅乡(K2414+027至K2429+010)段路面修复养护
工程,二级公路;E6500003901005620001002,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
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
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二级公路;E6500003901005620001003,省道2
16洛浦县山普鲁镇总闸口至省道216线32公里处(K17至K3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
程,三级公路;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被授予1个标段
,投标人在各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允许重复(或相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8月14日 10时59分
获取方式:请在2024年7月23日到2024年8月1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缴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
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2024年8月1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
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电子开标
七、其他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地区
2.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位于喀什地区巴楚县,省道215线K75+000至K96+000段
,起点位于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终点位于巴楚县阿拉格尔乡,全长21km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K75+000至K87+100、K87+580至
K96+000段,路基宽10.0m,路面宽10.0m;行车道宽2×3.5m,硬路肩宽2×1.5m
,双向两车道。K87+100至K87+580段(城镇段),路基宽19.0m,路面宽19.0m
;行车道宽4×3.50m,双黄线0.5m,硬路肩宽2×2.25m,双向四车道。
路基方案:全线路基整体状况较好,无明显路基病害,对路基边坡陡于1:1.5区
域修复至1:1.5。采用边坡培土整修。
路面方案:本项目 K75+000至 K90+000段采用结构性修复方案:5cmAC-
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同步碎石封层+25cm水稳就地冷再生基层(原有老路
面层和基层进行就地冷再生处理);K90+000至K96+000段采用功能性修复养护
:5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同步碎石封层+老路病害处置。
桥涵方案:1.桥梁。全线有 5座小桥,1座中桥,全部维修利用。
2.涵洞。原有 15道涵洞,1处拆除新建,其余全部维修利用。
主要工程量:路基填方 5551㎥,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
16)213098㎡,同步碎石封层213098㎡,路面病害处置729.8㎡,25cm厚全深式
就地冷再生基层125310m2,新建交通标志25处,更换标志板面、爆闪灯灯头1处
,更换交通标志反光膜4处;新增线形诱导标80处;本段施划热熔反光型标线84
05.38㎡,施划热熔突起型标线432㎡;新建示警桩2根,新增道口标注18根;新
增里程碑1套。
其他工程规模及工程量详见图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 系 人:吾拉木江
电 话:0991-52819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
联 系 人: 王琦
电 话: 18690961177
电子邮件: 11356171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K96+0
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K96+000)段路面
修复养护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地区
2.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位于喀什地区巴楚县,省道215线K75+000至K96+000段,
起点位于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终点位于巴楚县阿拉格尔乡,全长21km。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K75+000至K87+100、K87+580至K9
6+000段,路基宽10.0m,路面宽10.0m;行车道宽2×3.5m,硬路肩宽2×1.5m,双向两
车道。K87+100至K87+580段(城镇段),路基宽19.0m,路面宽19.0m;行车道宽4×3.
50m,双黄线0.5m,硬路肩宽2×2.25m,双向四车道。
路基方案:全线路基整体状况较好,无明显路基病害,对路基边坡陡于1:1.5区域
修复至1:1.5。采用边坡培土整修。
路 面 方 案 : 本 项 目 K75+000至 K90+000段 采 用 结 构 性 修 复 方 案 : 5cmAC-
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同步碎石封层+25cm水稳就地冷再生基层(原有老路面层和
基 层 进 行 就 地 冷 再 生 处 理 ) ; K90+000至 K96+000段 采 用 功 能 性 修 复 养 护 : 5cmAC-
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同步碎石封层+老路病害处置。
桥涵方案:1.桥梁。全线有 5座小桥,1座中桥,全部维修利用。
2.涵洞。原有 15道涵洞,1处拆除新建,其余全部维修利用。
主 要 工 程 量 : 路 基 填 方 5551㎥ , 5cm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 AC-
16)213098㎡,同步碎石封层213098㎡,路面病害处置729.8㎡,25cm厚全深式就地冷
再生基层125310m2,新建交通标志25处,更换标志板面、爆闪灯灯头1处,更换交通标
志反光膜4处;新增线形诱导标80处;本段施划热熔反光型标线8405.38㎡,施划热熔
突起型标线432㎡;新建示警桩2根,新增道口标注18根;新增里程碑1套。
其他工程规模及工程量详见图纸。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2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620001002
标段(包)名称: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K96+000
)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路面病害处理、桥梁(维修利用)、涵洞(维护利用)、交
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
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
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
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3个标段的施工招标:
标段号
项目名称
E6500003901005620001001
E6500003901005620001002
E6500003901005620001003
国道315洛浦县水泥厂至布雅乡(K2414+027至K24
29+01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
75+000至 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省道216洛浦县山普鲁镇总闸口至省道216线32公
里处(K17至K3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公路
等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被授予1个标段,投标人在各标段拟投
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允许重复(或相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3日到2024年8月14日
2.获取方式:请在2024年7月23日到2024年8月1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通过网上缴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
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1:00
2.递交方法:(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标文
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
月1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
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
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
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
加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计划工期:2024年9月1日开工,2024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
gzy.xinjiang.gov.cn/)”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
,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下载链接htt
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2/information.html)。
4.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
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
x/012001/20200305/56a0cc77-ba88-4624-b89c-49e211f2f982.html
5.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https://download.bqpoin
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0&ZtbSoft
Type=tballinclusive),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
-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
.cn/xinjiangggzy/bzzx/7.html。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
联系人:吾拉木江
联系人:张俊、王琦、朱齐齐
电话:0991-5281913
电话:15009000565、18690961177
行政监督:0991-5281015、0991-5281056
纪检监察:0991-5281409(交通运输厅)
0991-5282171(招标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3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
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
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
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
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
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
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
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
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
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
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
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
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
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
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
,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
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
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
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
.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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