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送电线路维护第二次招标公告

110kV送电线路维护第二次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委托,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110kV送电线路维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

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

(二)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一港池西侧。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建设10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2个,建设7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2个,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1个(码头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计年装船能力为5000万吨。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编号:CHDT326/11-QT-02;

标段名称:110kV送电线路维护;

招标范围: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110kV送电线路维护。包括:

(1)专用电缆、架空部分(华电II回):

①N28塔至新建T1杆塔为电缆线路,路径长度500米/盘×3盘,电缆型号:ZC-YJLW03-Z-64/110kV-1*1200mm2。

②由新建T1杆塔至T10杆塔,为架空线路段,标准按110kV电压等级设计、施工,T1-T10#导线采用2*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路径长度为2.05公里。

③由新建T10电缆终端杆塔至招标方110kV变电站采用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电缆型号:ZC-YJLW02-Z-64/110kV-1*630mm2,电缆路径长度780米/盘×3盘。

此线路T1-T10#按同杆塔双回路设计施工,本标段运行维护曹煤II回T接华电II回的单回路输电线路。

(2)通讯光缆及两端通讯设备维护内容:

●设备部分:

①招标方至曹妃甸变电站光纤通信设备1套、PCM1套、音频配线设备1套、数字配线设备1套、光纤配线设备1套、通信电源设备1套、24芯光缆1条;

②曹妃甸变至招标方光纤通信设备1套、PCM1套;

●通道电路部分:

招标方至唐山区调自动化2M电路1条;

招标方至唐山区调调度电话电路1条;

●电话号码资源占用部分:

招标方至唐山区调调度号码1个;

●线路部分:

招标方至曹妃甸变电站OPGW、ADSS光缆一条。

资产分界点设在110kV曹煤2线路28#电缆终端塔T接点处,T接点及以下资产属招标人。

维护范围由分界点至招标人变电站110kV电缆终端头与GIS连接点处。

(四)工期要求

12个月。

(五)委托维护的工作内容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电力系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变电检修运行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中所规定的例行的、周期性的维护、检修和检测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投标人须取得当地市级及以上供电公司类似项目承揽的相关许可。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资格审查文件在投标时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检修、试验资质。

4.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110kV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运行、检修、维护项目。

5.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承揽的项目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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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

(二)发布时间:

2016年8月10日9:00时~2016年8月15日17:00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入会咨询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请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电话:***-********-***,值班电话186*****957),其他同上。

(二)标书售价:500元。

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开标。

(三)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帐号:****************2631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8月10日9:00~2016年8月15日17:00时。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连同标书费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我公司联系人张凌晨邮箱(zhanglingchen@chdt.com.cn),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复印件审核并通过后,将会及时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五)标书费发票

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海县新城大街220号

邮编:063200

联系人:刘岩

电话:****-*******

传真:****-*******

邮箱:ly-0130@163.com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联系人:张凌晨(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话:***-********

邮箱:zhanglingchen@chdt.com.cn

附件:投标回执确认单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110kV送电线路维护项目

投标回执确认单

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禁用扫描件)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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