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甘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电除尘器、引增合一及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甘肃公司甘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电除尘器、引增合一及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甘肃公司甘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电除尘器、引增合一及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3-300)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甘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电除尘器、引增合一及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磐安镇西街1号

2.2 规 模:华能甘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原除尘器是由兰州电力修造厂生产的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单台除尘器设计最大处理烟气量为******Nm3/h(标态、湿基),进气设计烟温122℃、除尘器入口含尘浓度为15.73g/Nm3(标态,干基,6%O2)、除尘器保证效率≥99.5%。由于本体设备老化,2014年山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对1、2号机组静电除尘器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电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30mg/Nm3(标态,干基,6%O2),保证除尘效率99..5%。1、2号机组于2007年12月建成投产,2017年1月停机至2023年7月,2022年10月-2023年10月1、2机组重启服役,目前除尘运过程中出现电场二次电流、电压偏低,阳极板腐蚀老化断裂,电场短路现象,导致电除尘出口烟尘偏高,影响烟囱入口的烟尘排放浓度。

目前烟囱入口烟尘浓度目前控制在30mg/m3(标态,干基,6%O2,下同),烟尘排放浓度只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要求,不满足《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甘环发[2016]58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进行电除尘器提效改造、脱硫系统增容提效等改造,现引风机及增压风机不能满足上述改造后运行要求,需进行引风机、增压风机合并及烟道优化改造。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甘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电除尘器、引增合一及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磐安镇西街1号

2.5 计划工期: 单台机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8月5日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台机组(包含但不限于此):

内容包括电除尘器、引增合一及烟道优化改造及恢复性检修、包括装置性材料的供货、运输、新建设备安装、倒运、安全管理、性能验收,消缺,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移交、售后服务等。还包括原有设备拆除、倒运,干涉物拆除及恢复,并配合招标方进行设备调试在内的所有改造工作,最终控制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30mg/Nm3。

1、电除尘改造:(1)高效电源升级改造安装。(2)增设前置预处理装置安装。(3)增设高效辅助收尘装置安装。(4)电除尘器恢复性检修,以及改造范围装置性材料的供货(除电缆外)配套电气热控改造安装调试等。

2、引增合一及烟道优化改造:1、引增合一设备安装、基础加固以及改造范围装置性材料的供货(除电缆外)配套电气热控改造安装调试等。2、优化烟道材料供货、制作、支吊架的建筑施工等。

(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电除尘器改造或引增合一(引风机)改造或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业绩,以上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包含施工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甘肃公司甘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电除尘器、引增合一及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甘谷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93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分8344

电子邮件:xt_zh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甘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烟道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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