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清单
货物 | 规格 | 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采购量 (吨) | 备注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固体) | 物理规格符合GB/T*****–2014的水处理剂合格品 |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 巴南李家沱街道西流沱 | 98 |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 |
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 | 黔江区城东街道宝塔路42号 | 16 | ||||
黔江新城污水处理厂 | 黔江区正阳街道团结居委凉桥 | 8 | ||||
彭水污水处理厂 | 彭水县汉葭街道外河坝街两江桥北桥头 | 2 | ||||
彭水徐家坝污水处理厂 | 彭水县绍庆街道临江居委10组101号 | 5 | ||||
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 13 | ||||
巴南鱼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袁家沱4号 | 50 | ||||
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木洞镇水沟街82号 | 2 | ||||
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 64 | ||||
涪陵南沱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南沱镇夏家村 | 1 | ||||
涪陵白涛厂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白涛镇小田溪陈家嘴 | 2 | ||||
涪陵清溪厂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清溪镇龙云寺 | 1 | ||||
涪陵李渡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李渡镇高岩口东路55号 | 1 | ||||
石柱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 20 | ||||
武隆土坎污水处理厂 | 武隆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租140号 | 13 | ||||
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 | 南川西城街道办事处新桥村二社曾家院子 | 26 | ||||
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 | 南川区工业园区 | 8 | ||||
綦江污水处理厂 | 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城北大桥旁 | 31 | ||||
秀山污水处理厂 | 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85号 | 17 | ||||
酉阳污水处理厂 | 酉阳县钟多镇何家坝村杉树湾 | 22 | ||||
丰都北岸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新城区下游方向原绸厂 | 2 | ||||
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包鸾镇龙井村 | 1 | ||||
丰都高镇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高镇金刚碑村 | 3 | ||||
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西沱镇江家槽西 | 1 | ||||
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沿溪镇滨江社区 | 1 | ||||
巴南石龙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石龙镇大桥村 | 1 | ||||
巴南惠民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惠民街道晓春村 | 2 | ||||
巴南忠兴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南彭街镇巨龙桥村11社 | 1 | ||||
合计 | 412 |
货物 | 规格 | 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采购量 (吨) | 备注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液体) | 物理规格符合GB/T*****–2014的水处理剂合格品 | 重庆市豪洋水务有限公司所属黔江、綦水清等2个排水公司 | 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 | 黔江区城东街道宝塔路42号 | 35 |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
綦江污水处理厂 | 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城北大桥旁 | 37 | ||||
合计 | 72 | |||||
备注:需满足上述规格标准并同时满足第五章供货需求。 |
2.2.供货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5.质量保证期(或称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短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自货物到货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货物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不亏损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章,原件备查);投标人为销售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不亏损的会计师事务所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章,原件备查)。
4.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任意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污废水行业用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年销量300吨及以上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任意一年,具有国内污废水行业用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年销量20吨及以上供货业绩;(同时须提供取得授权生产厂家具有国内污废水行业用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年销量300吨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相应的发票(发票须包含与业绩对应的数量)复印件,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项目年度销售发票清单及相应吨数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章的销量证明,原件备查)注:生产企业投标人提供自身业绩,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人除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业绩外同时须提供取得授权生产厂家的业绩。
4.4投标人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5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6生产企业为投标人的,此次投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7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重庆市的运输保障,提供至少3辆货车在重庆市内的《货车通行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请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货车通行证》(提供投标人《货车通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或着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货车通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或着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货车通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8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保证充足的库存物资(提供带有投标人名称的照片)(提供办事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以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9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建议扫码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14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地点: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罗辑
电 话:182*****922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764207161 |
招标
|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