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车辆租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车辆租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车辆租赁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车辆租赁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35-2401N858ZZ

2、项目名称: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车辆租赁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商务车型及轿车租赁(详见磋商文件)。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一年。

5.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磋商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10房间);

3、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交纳。

付款方式:电汇(请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qq.com)

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郑州行政支行

银行账号:160*****040******

4、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2、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建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汉月路与贾陈街交叉口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联系人:王一浩、杨一凡、何东宛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浩、杨一凡、何东宛

电话:0371-********

202*****161329*****855*****
,河南,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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