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莲湖亿达砖厂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莲湖亿达砖厂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莲湖亿达砖厂材料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6: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后面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后面)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209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田头路童装产业园1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先生 191*****2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后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150*****331 0797-******* |
项目概况
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莲湖亿达砖厂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后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NDGT-G04
项目名称: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莲湖亿达砖厂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采购控制单价 | 备注 |
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莲湖亿达砖厂材料采购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原材料采购内容包含煤、煤矸石、页岩等。 材料供应商应满足保障:1.日产量达到标准砖不低于12万块或多孔砖、配砖不低于6万块砖生产所需的煤、煤矸石、页岩等材料的供应; 2.年产量达到标准砖不得低于3600万块或多孔砖、配砖不得低于1800万块砖生产所需的煤、煤矸石、页岩等材料的供应。 | 1、标 砖:规格:240×115×53,按95.76元/m3(即 0.14元/块)计算。 2、空心砖: (1)大孔砖:规格:240×190×90,按80.52元/m3(即 0.33 元/块)计算; (2)中孔砖:规格:190×190×90,按80.08元/m3(即 0.26元/块)计算; (3)大配砖:规格:240×90×90,按118.22元/m3(即 0.23元/块)计算; (4)中配砖:规格:185×85×85,按112.20元/m3(即 0.15元/块)计算。 | |
备注:付款方式:(1)甲方按月实际销售数量结算,计算方式按立方米计量结算给乙方(即按照每块砖的体积计算每立方的砖量,再乘以单价计算材料费)。 (2)中标人在申请支付材料款项时,必须提供相应原材料结算金额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用材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本项目只接受国内供应商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后面
方式:免费领取(领取文件时必须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后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①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00元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 2024 年08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户名: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2 145),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完标后退还,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②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00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任何生产争议后无息退还。
3.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方式:①.材料费用:甲方按月实际销售数量结算,计算方式按立方米计量结算给乙方(即按照每块砖的体积计算每立方的砖量,再乘以单价计算材料费):
②.中标人在申请支付材料款项时,必须提供相应原材料结算金额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用材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宁都县登峰工投公众号。
特别提醒: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广厦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田头路童装产业园1号楼
联系方式:胡先生 191*****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双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后面
联系方式:刘女士 150*****331 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191*****209
标签: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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