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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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QZB-PYCG-**********;HQZB-PYCG-**********;HQZB-PYCG-**********

二、项目名称:平阳县2023年“温馨教室”工程学校新风采购及安装;平阳县中心血库血浆速冻机;2023年鳌江镇环卫所特种车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1505号凯瑞金座801室


四、基本情况

根据平阳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发现你公司在代理“平阳县2023年‘温馨教室’工程学校新风采购及安装”、“平阳县中心血库血浆速冻机”和“2023年鳌江镇环卫所特种车采购”项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查明情况如下:
一、评标分值设置未量化细化。
经审计,“平阳县2023年“温馨教室”工程学校新风采购及安装”项目在招标文件评审细则中设置条件:“1.设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教室新风管道整体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美观度进行评价(0-6分)须有教室管道、风口分布的三维效果图,送风口和回风口的位置和间隔距离科学合理,风口出风方向科学,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等浓度,并降低噪声;设计科学合理、简洁美观,4-6分设计相对合理、具有一定的美观度,2-4分;设计一般,美观度欠佳,0-2分;2.根据整机机身材质、工艺水平、整机结构,内部功能模块布局、维修维护便利等方面因素评分(0-5分)。整机选材精良、工艺先进、结构牢固、布局合理、维保方便,3-5分;整机选材较好、工艺较先进、结构较牢固、布局较合理、维保较方便,1-3分;整机选材、工艺、结构、布局一般,0-1分”。上述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二、存在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审计,“平阳县中心血库血浆速冻机”项目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第二大项:采购总内容关于血浆速冻机(一体机)详细采购需求第16点为“16.压缩机:要求进口双级压缩机,采用环保制冷剂;”;“2023年鳌江镇环卫所特种车采购”项目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2.1.2整车性能要求第一项为“(1)采用知名水泵,保证洒水车功能与作业的先进性与可靠性;”;2.2.2主要配置及要求第五项为“(5)设备关键零部件:液压阀块、齿轮泵及油缸等液压元件均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原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规定,上述采购文件设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你公司自本监督意见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就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整改报告。后续本机关将视你公司整改情况再进一步处理。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平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周女士
3.联系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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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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