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

所在地:潍坊市

债权总额:5,251.90 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持有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5251.90万元,其中贷款本金3191.50万元,利息总额2056.75万元,相关费用3.66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4年7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

担保人

本金

利息总额

费用

债权总额

1

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

山东中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耀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张有良、姚桂之、常乐军、田海花、张永胜、王国华、房地产及设备抵押担保

2,973.00

1,224.50

0

4,197.50

2

潍坊宝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潍坊凯驰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潍坊东恒管业有限公司、李述鹏、刘玲、刘元洪、徐爱萍、刘元洲、钟丽萍

150

544.43

2.15

696.58

3

潍坊凯驰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潍坊凯博来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宝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刘元洪、徐爱萍

68.5

287.82

1.51

357.83

合计

3,191.50

2,056.75

3.66

5,251.90


第一户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基准日,尚欠本金2,973.00万元,利息1,224.50万元,债权总额4,197.50万元。该户债权保证人为山东中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耀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张有良、姚桂之、常乐军、田海花、张永胜、王国华,债权抵押物为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与寿光耀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

该债权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本金为1199万元债权已终本,其余债权暂未诉讼,所有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5日,住所地位于寿光市经济开发区特钢公司以东,法定代表人张永良,经营范围为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玻璃及玻璃制品、化工产品(不含违禁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目前注册资本16,000万元,实收资本16,000万元。由姚永军、常乐军与张永胜3位自然人出资构成,其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永军出资15,700万元、持股占比例为98.12%,常乐军与张永胜为公司股东,分别出资200万元与100万元,持股比例为1.25%与0.63%。

(二)担保基本情况

1、抵押物情况

债权抵押物为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与寿光耀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其中,抵押房地产位于寿光市经济开发区特钢公司以东,均为为第一顺位抵押,抵押建筑面积11,628.25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设计用途为生产性房地产,抵押土地面积33,333平方米(约合50亩),性质为出让;抵押机器设备位于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厂区,设备共11套,主要为智能相机,不间断电源等。经走访,设备所在厂区被占用,因相关方不配合,无法了解设备现状。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中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30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王宗清,住所地位于寿光市羊口镇临港工业园滨海大道以北、太平东路以南、电厂路以西,法定代表人王宗清,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配件及发动机配件、塑料件等。

2)寿光耀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9日,位于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兴泽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有良,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加工玻璃制品等。

3)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张有良,男, 汉族,住寿光市。

姚桂之,女, 汉族,住寿光市。

常乐军,男, 汉族,住寿光市。

田海花,女,汉族,住寿光市。

张永胜,男, 汉族,住寿光市。

王国华,女,汉族,住寿光市。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本金为1199万元的债权向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已终本。


第二户潍坊宝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潍坊宝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基准日,尚欠本金150万元,利息544.43万元,费用2.15万元,债权总额691.63万元。该户债权保证人为潍坊凯驰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潍坊东恒管业有限公司、李述鹏、刘玲、刘元洪、徐爱萍、刘元洲、钟丽萍。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终本。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潍坊宝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9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坊子区凤凰大街西首北侧6号3,法定代表人李述鹏,经营范围:组装、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销售;机械加工(不含铸造)。(以上均不含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的前置审批和禁止、限制经营项目,需许可经营的须凭有效的许可或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无注、吊销记录。注册资本200万元,李述鹏出资120万元,刘玲出资80万元。

(二)担保基本情况

保证人情况

1)潍坊凯驰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7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独资),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以西幸福街以南康城生活广场1号楼1-601室,法定代表人裴伟,经营范围:制造(不含铸造)销售汽车配件;普通机械加工(不含铸造)(以上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和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涉及资质经营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潍坊东恒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2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南福田配套园内幢4号,法定代表人刘元洲,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不锈钢管。((以上均不含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的前置审批和禁止、限制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刘玲,女,汉族,住山东省寿光市。

刘元洪,男,汉族,住山东省寿光市。

徐爱萍,女,汉族,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

刘元洲,男,汉族,住山东省寿光市。

钟丽萍,女,汉族,住山东省寿光市。

李述鹏,男,汉族,住山东省安丘市。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上述债权向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目前已终本。


第三户潍坊凯驰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潍坊凯驰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基准日,尚欠本金68.5万元,利息287.82万元,费用1.51万元,债权总额357.83万元。该户债权保证人为潍坊凯博来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宝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刘元洪、徐爱萍。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终本。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潍坊凯驰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7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以西幸福街以南康城生活广场1号楼1-601室,法定代表人裴伟,经营范围:制造(不含铸造)销售汽车配件;普通机械加工(不含铸造)(以上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和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涉及资质经营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企业无注、吊销记录。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裴伟独资。

(二)担保基本情况

保证人情况

1)潍坊宝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7-29,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坊子区凤凰大街西首北侧6号3,法定代表人李述鹏,经营范围:组装、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销售;机械加工(不含铸造)。(以上均不含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的前置审批和禁止、限制经营项目,需许可经营的须凭有效的许可或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潍坊凯博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7-21,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办官家庄村东部队汽车营对面,法定代表人许平华,经营范围:机械配件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刘元洪,男,汉族,住潍坊市寒亭区。

徐爱萍,女,汉族,住潍坊市寒亭区。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上述债权向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目前已终本。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担保方式、诉讼、抵押及查封资产等详细情况以及主从债务人情况,请见我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刊登的处置公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部分组包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23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32-******** 137*****942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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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债权 营销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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