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南北校区部分供暖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安大学南北校区部分供暖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南北校区部分供暖系统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1101室(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G/华鼎招字[2024]第90号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北校区部分供暖系统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对长安大学南北校区部分供暖设施、设备及管道进行维修、更换、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施工地点位于教室、学生公寓等场所并影响开学教学、学生生活的施工内容必须在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以承诺书为准);
(4)供应商不得为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以承诺书为准);
(5)供应商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与长安大学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案件(以声明书为准);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说明书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1101室(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彩印件无效,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
售价:¥5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网发布。
2、采购文件须现场领取,谢绝邮递。售价:¥500.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国际金融中心11层
联系方式:135*****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宣、池宗让
电 话:135*****073
标签: 分供暖系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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