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2024年中学扩班新增交互式智慧教学一体机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2024年中学扩班新增交互式智慧教学一体机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保障2024年秋季改扩建中学正常开学,拟为区内中学采购一批交互式智慧教学一体机。
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按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从货款中直接扣除作为违约金)同时为保证质量和工期,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进行生产、供货督查,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
1.2交货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指定的各所学校(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采购人的一切运输事项,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
2.交货要求:
2.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所投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3.质量要求:
3.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要求三年(其中交互智能平板质保期为六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的产品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安装要求:
4.1中标人须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安装。
4.2中标人须加强产品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卸货、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4.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的人员,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等工作。
5.售后服务:
5.1提供7×24小时的维修服务受理。
5.2 需提供上门服务的,中标人4小时内应达到采购人指定现场。
5.3在质保期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及时响应采购人售后需求。
5.4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六、验收标准:验收责任主体: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组织形式:本项目由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委托履约验收不转移或者免除采购单位履约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
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本项目一次性整体验收。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中标人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2、其他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安装一套与所投产品参数一致的样板间供采购人查验。并作为本项目整体验收的依据。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辅材等,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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