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采购人)的委托,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 04-13-04F-2024-D-E*****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内容:对郴州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项目规模:120.2万元。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0、本项目拟选取1家供应商合作,若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该项目宣布失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6、其它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资质要求;
7.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23日17时30分至2024年7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磋商文件费用(平台服务费):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所属公司员工,须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不少于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
登记购买: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平台服务费)的费用支付。
4.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支付磋商文件费用;
注意: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收费,请务必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4.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4.5疑问反馈:供应商针对投标人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均属无效。
注意:“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等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3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8月5日9:30(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飞虹路18号3楼开标会议室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非法人或非在供应商单位购买近6个月社保的委托人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
五、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飞虹路18号
联 系 人:肖海杰
联系电话:0735-*******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王驰舸/罗杰
联系电话:166*****927
项目负责人:王驰舸、罗杰、洪鹰群、刘伟胜、王勇军、刘智
联系电话:166*****927
邮箱:**********@qq.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376724*****
标签: 食堂原材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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