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残联关于年蓬江区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康复教育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蓬江区残联关于年蓬江区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康复教育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4-2025年蓬江区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康复教育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43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90号)等规定,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服务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有效期为12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服务对象
蓬江区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25名0-6岁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
四、服务内容
(一)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按《江门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儿童康复服务(非医疗类)。
(二)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根据机构自身条件,对《江门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中可提供服务的残疾类别、服务对象、服务项目作出响应和说明。
五、服务要求
(一)根据残疾儿童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服务,具有规范的康复服务流程,开展康复评估、制定和实施集体、个别化康复服务计划,开展社区、家庭康复服务内容。
(二)能够开展残疾儿童转介和跟踪服务。
(三)能够利用各种助残公益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两次。
(四)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非全日制康复训练:3岁以下或接受普通幼儿教育、普通小学教育的受助人可采取一对一的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或集体教学等,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开展不少于3小时且康复效果与上述模式相当的集体教学。
(五)能提供社区、家庭康复指导或相关支持性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六)具体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提供康复服务。
六、服务机构相关资格和条件
(一)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服务机构。
(二)配备适当的服务人员,能够满足25名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服务人员应包括:康复专业人员(康复教师或康复治疗师)不少于5名,保育员不少于2名。康复专业人员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关资格或接受过省级以上残疾儿童康复业务系统培训;保育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接受过保教知识培训或省级以上残疾儿童康复业务系统培训。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质。
七、项目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根据《江门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规定,为25名蓬江区0-6岁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服务,按2.5万元/人/年计算,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2.5万元,用于支付蓬江区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智力和孤独症康复服务项目费用。
八、投标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17:3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
联系人:梁生,联系电话:0750-*******。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5号101。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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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康复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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