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产建年试油完井高性能水基完井液服务资格入围招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年试油完井高性能水基完井液服务资格入围招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4-2025年试油完井高性能水基完井液服务资格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ZY24-XJT13-FK11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背景概况
基础概况: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属部分区块目的层钻进时泥浆密度高,地层温度高,试油完井或修井作业时需使用高性能水基完井液进行试油完井、修井作业。为确保此类型井试油完井作业期间生产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工程质量,强化生产项目管理,推动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集中资格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高、服务质量好的队伍承担塔里木油田辖区内高性能水基完井液服务任务。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现采取集中资格招标的方式确定入围承包商。本阶段不对工作量分配提出具体要求,当对外发包高性能水基完井液服务时,在资格入围招标结果上,确定服务承包商。
2.3 施工地点: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库车山前、富满区块所属井。
2.4 入围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标段划分: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检测报告:须提供具备CMA资质检测机构检测的合格的完井液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明确说明水基完井液同时满足密度≥2.3g/cm3,实验温度≥180℃,静止老化15天后无加重剂硬性沉淀技术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业绩要求:
申请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国内具有超深井高性能水基完井液现场服务经验的作业业绩。超深井指:指同时满足井深>5500m、应用完井液密度≥1.85g/cm3,温度≥160℃,或者同时满足井深>5500m、应用完井液最高密度≥2.0g/cm3、温度≥150℃技术要求的井。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用户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楚明确描述所施工井完井液最高密度、井深和井底温度的具体情况,并由所施工的甲方单位签字和盖章确认)。
(2)业绩证明对应的清晰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及对应施工井号的结算单和发票的扫描件。
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所用完井液体系类型必须与完井液性能检测报告体系类型相一致,若不一致,则视为业绩无效。
3.人员要求:
(1) 拟投入本项目至少 1 名专职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2)、申请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 HSE 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 〔2019〕4 号)要求参加 HSE 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包括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提供资料形式:1. 对应人员简历。2.申请人为本公司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出具(2024年1月至 2024年 6月)缴费记录。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证明扫描件。4. 提供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4.设备(装备)要求:
(1)具备完井液存储能力,并且完井液存储能力在500方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自建钻完井液存储站的证明报告,或与他人合建、租赁的相关合同或战略框架协议扫描件。
(2)具备1套全套室内检测仪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六速旋转粘度计、密度计、高温老化滚动釜(或滚子加热炉)。
资料提供形式:
(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
(2)设备照片及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5.QHSE 要求
5.1申请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6.信誉要求:
6.1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3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4 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6 最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申请人未按照《申请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1登录网址:
5.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5.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7月24日10:00至2024年07月29日23:59(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5.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平瑞铭
电 话:0996-*******
电 话:pingrm-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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