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采购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采购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采购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2024-JH15-F1074)

我室拟对 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 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H15-F1074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名称

计量

单位

采购数量

项目最高限价

交付时限

交付

地点

服务期

1

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采购

1

170

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

湖北省武汉市

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1年1签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8.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在餐厅管理区域内委派固定的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合同,保证从事本饮食保障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餐饮保障公司从业人员资格需求如下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1

餐厅经理

1人

负责餐厅日常运营管理、人员管理、成本核算、食品留样、卫生安全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任务,代表中标人对招标人负责。

形象气质佳,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5年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的餐饮管理知识、烹饪常识及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表达能力。具备餐厅环境布置、日常管理、礼节礼貌培训等业务技能,熟悉各项卫生防护、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常识。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质。

2

厨师长

1人

负责餐厅菜单制定、菜品制作、卫生安全工作,配合餐厅经理对厨房人员进行管理。

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大型餐饮行业单位厨房主管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拥有高级以上烹调师等级证书及较高的烹饪技术,熟悉掌握食材搭配、口味把控、食材储存等知识,具有较强的后厨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

3

厨师

3人

在厨师长带领下负责菜肴制作及出品。

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熟练掌握烹饪知识和技巧,持有中级以上烹调师证或3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具有相应菜系特色菜烹饪水平。

4

面点师

1人

在厨师长带领下负责面点制作及出品。

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熟练掌握烹饪知识和技巧,接受过专业培训,持有中级以上面点师证或有3年以上在中点店工作的经验,熟悉掌握面点制作手法,所会品种丰富、口感较好,善于创新。

5

帮厨工

2人

协助完成厨师指派相关工作。

年龄60周岁以下,工作经历2年以上。

6

服务员

2人

负责餐厅就餐服务,餐桌椅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方、礼貌、得体的餐饮服务保障能力,对餐饮行业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分包或转包。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采购项目经济与技术要求》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七、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产品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话方式反馈我室。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公示时限:

于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反馈时间以电话显示时间为准,申请材料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招标机构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邮件,我室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27-********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邮 箱:*********@qq.com

地 址:武汉市

日 期:2024年7月23日

50c8bc2e附件1.pdf

,湖北,武汉市,武汉

标签: 饮食保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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