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优化升级采购公告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优化升级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优化升级 JSZC-******-SCZX-C2024-034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CZX-C2024-0346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优化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43.67万元
采购需求:
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简称“智能辅助系统”)是江苏省检察院自主研发的辅助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的办案系统和智能辅助办案工具,项目自2017年立项研发,从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8个罪名拓展到23个罪名陆续上线推广应用,2021年完成了国产化硬件适配改造和适用所有罪名的通版研发并在检察工作网上线运行,至今在全省检察机关应用达7年,系统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办案流程和监督规则,近30余万件案件依托系统办案,先后多次在省级和最高检组织的评比中获奖。但系统在实践运行中也暴露出案件抽取与系统运行稳定性不足、办案智能辅助的针对性不强、用户友好度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现有问题,结合智能辅助系统项目应用现状,需要对智能辅助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拟从“研发提前介入子系统”等7个方面进行优化升级(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上线运行,进行初验;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08-0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滢
电话:02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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