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FSZB-*******-FR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u201c复印件无效u201d或u201c复印无效u201d)和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至2024 年7月30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
①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②进行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向指定账户公对公汇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将银行回单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盖章扫描后一起发送至fjfrzb@163.com(汇入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台江支行);账号:422*****2857)。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账户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200*****300*****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 年 8 月 1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8月 12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联系人:兰工
电 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人:陈思思、陈烽、林强
电话:0591-********
传真: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主要技术与服务要求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 一年 | 详见u201c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u201d |
注: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投标人报价应以包括货物和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包干价报价,包括:养护管理费、苗木及莳花费、莳花租摆(栽植)费、苗木栽植费、苗木补植风险费(包含贵重苗木)、员工工资(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车辆费、设备及工具费、保洁费、收集清运费、花卉租赁费、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材料费、机械运输费、措施费、综合管理费、福利劳保费、风险金、人身意外保险费、社保、医保、各种补贴费、规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一定品种、数量和完好能正常使用的工具、机械,包括割草机2台以上、打药机一台以上、背负式打药机3台以上、油锯2把以上、货车一辆等工作所需的各种车辆、工具和物料(包含工具所需的机柴油、汽油等),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不得挪用于其他地方使用。
7、物料、工具、器械、养护车辆的堆放场地由中标人负责。
8、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核验中标人是否满足第6点和第7点要求,若中标人无法满足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应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9、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已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因前述情况导致任何单位、个人将招标人列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等,要求招标人承担付款责任等司法案件的,每发生一起上述司法案件的,中标人应按******元(大写:拾万圆整)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出现招标人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中标人还应额外支付******元(大写:拾万圆整)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招标的费用、赔偿费用、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的,中标人还应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标签: 绿化养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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