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队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队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LGLZCS-G-H-******
项目名称: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8,56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8,56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网络设备 | 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48,563.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10天内完成
1.满足《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制造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心霍林郭勒市分心1楼霍林郭勒市分心开标室二
名称: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队
地址:霍林郭勒市
联系方式:151*****428
名称:内蒙古路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河东北十街2号4号楼-2-604
联系方式:191*****512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1*****428
内蒙古路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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