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孔兑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燃气锅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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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厂项目燃气锅炉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孔兑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副立井提
升系统设备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内蒙古大
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锅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8NTZGE-W002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2.3 建设规模:700 万吨/年
2.4 建设工期: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2.5 设备名称:燃气锅炉
2.6 数 量: 两台
2.7 技术规格:额定热功率:14MW;额定供回水温度:110/70℃;额定出水
压力:不小于 1.25MPa;燃料:天然气;
2.8 招标范围:燃气高温热水锅炉两台、燃烧器 2 台、烟气循环系统、供回
水系统、水处理系统、换热器、控制系统、供电系统、钢制烟囱、热工仪表及相
关管道等孔兑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广场锅炉房内所有设备,以上设备的设计、
技术协助、原材料及外协件的采购、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含安
装材料)、调试、开车带载运行 168 小时、办理告知、探伤、验收、办证、校验、
环保测试等,直至锅炉正式投入合法运行。还包括两个采暖期质保、技术培训、
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详见供货要求。
2.9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孔兑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工业广场
2.10 交 货 期: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 天内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节 6.3 款规定的
资料。
(2)合同签订生效后,75 天内投标人确保将货物运输到交货地点,具体的
交货期以招标人的到货通知为准。
(3)施工现场具备设备安装条件,招标人签发进场通知书后,45 天内完成
锅炉房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 A 级)
资质。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5 台套 14MW 及以上容量的燃气热水锅炉且已投
运 1 年的设备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
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
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
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
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
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
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
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
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
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和泰路 2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李翔
电话:010-68777692
电子邮件:lixia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