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镇石峰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赵家镇石峰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金堂县赵家镇石峰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详见石峰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施工图明确的内容。
二、资金来源
1、金堂县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补助资金。
2、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村文化室建设资金。
三、工程建设地点
赵家镇石峰村7组。
四、计划开工日期
经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次日开工,计划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主体框架,在2016年12月15 日之前竣工,并验收合格。
五、工程质量
要求符合工程建设质量要求,由镇村组织专业验收组,进行验收合格。
六、投标事宜
1、凡具备承担招标本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并具备规定的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以下文件资料<原件>并报送复印件一份,到赵家镇石峰村委员会递交投标申请,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⑥工程投标书。
要求以上文件全部装入档案袋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8月16日开始到赵家镇石峰村村委会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交资料费300元(此费用不予退还)至2016年 8月23日截止。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资料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信用保证金,未中标的当场无息退还投标信用保证金10万元,中标的将10万元投标信用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逾期未交招标信用金的视为无效标书,无资格参加竞标会。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下午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石峰村村委会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七、开标事宜
1、为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给施工项目带来后续问题,采取低价中标方式,低于标底价15%,加收投标信用保证金3倍方可签订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
2、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单位:金堂县赵家镇石峰村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点:赵家镇石峰村村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610402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35*****540
2016年8月9日
标签: 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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