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街道办事处2024年龙潭公寓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街道办事处2024年龙潭公寓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龙潭公寓小区改造项目 JSZC-******-TZJS-C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ZJS-C2024-0003
项目名称:2024年龙潭公寓小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3.24万元
采购需求:
楼前铺设沥青、楼道粉刷、道路拓宽、小区门头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即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书)原件扫描件及所投入的设备明细)(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或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407_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2024年07月31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07月31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史世豪 联系电话:188*****239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A座1013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1e4e9ae-41ad-4516-843e-f7645b834b8b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世豪
电话:188*****239
标签: 龙潭公寓小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天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