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公告浑南校区学生宿舍自助洗护服务项目第1次
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公告浑南校区学生宿舍自助洗护服务项目第1次
根据《东北大学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和《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号 | 房产名称 | 房产坐落 | 分区及房间号 | 面积 (㎡) | 房产出租底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报名诚意金 (元) | 招租需求 | 出租期限 | 招租方式 | 联系人及方式 |
1 | 6#学生宿舍 |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 23间洗衣房 | 63.6 | 在浑南校区学生宿舍指定区域内放置自助洗护设备,提供自动洗衣机、烘干机、挂烫机、吹风机。 | 五年 | 公开竞价招租 | 东北大学浑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生命学馆B311室 联系电话:024-******** |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1.承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且经营时间应达到5年以上。
2.承租人须具有正在经营的校园自助洗护服务项目(经营高等院校不得少于3所且每所院校服务项目投放洗衣机数量不应少于200台)。
3.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公司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需提供与公司签订的2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应到场参与现场竞价;成交企业不得将经营权进行授权和转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5.为了确保学生洗衣卫生安全,承租人应具有杀菌消毒相关的资质证书。
6.承租人需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
7.承租人投标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同行业标准),洗衣机、吹风机、熨烫机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需提供3C认证证书。
8.本次招租的房屋为东北大学所有公用房产,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东北大学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9.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10.承租人在租用场地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指定的经营项目且营业执照中包含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场地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
三、设备要求及必备要件
(一)设备参数要求及收费标准
1.为了保证设备的质量,投放的所有自助设备必须为厂商原装、全新的设备,设备要求必须是符合国内3C认证的行业一线品牌如:海尔、美的、小天鹅、创维、海信、TCL等品牌同等档次及以上;同时承租人提供的滚筒洗衣机、烘干机应为同一品牌。
2.洗衣机具有脱水、快洗、标准洗、大件洗等洗衣模式。
3.商用洗衣机容量≥10kg,一级能效,洗净比≥1.15,额定容量下一个工作周期测试含水率≤63%。
4.为解决公共洗衣机交叉感染等问题,要求针对每台洗衣机需配置一台洗衣液及消毒液自动投放器,有偿为学生提供智能服务,洗衣液或除菌液学生可自主选择。要求投放器带LED显示面板,查看投液状态,提供的洗衣液等洗涤用品通过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液体为知名品牌生产,且瓶身标注生产厂家与执行标准(提供洗衣液生产厂家出具的除菌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且学生使用软件需与洗衣软件为同一平台。
5.为保障安全,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危害,拟投滚筒洗衣机应具备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认证证书,且耗电量小于0.7(工作周期消耗)。
6.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拟投放洗衣机具备《强制燃烧试验》检测报告。
7.全自动烘干机容量≥9KG , 额定功率≥2200W。
8.所投放设备均为原装设备、严禁使用改装设备。
9.所投洗衣机为该品牌最新一代技术产品型号(招租人保留最终核实权利),且生产日期必须为2023年7月1日以后的。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投标人需提供洗衣机、洗鞋机、干衣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10.吹风机,功率≥1300W,档位:急速冷风/三温两速,吹风机控制器可支持刷卡功能。
11.熨烫机,功率≥2000W,水箱≥1.7升,蒸汽量≥30g/min,调温档位≥3档。
(二)设备需求数量
在6#学生宿舍内每层指定区域(详情见附件1)放置自助的洗护设备,放置设备数量及租金底价如下:
附表1
公用房名称 | 楼层 | 分区 | 面积(m2) | 洗衣机数量 | 烘干机数量 | 挂烫机数量 | 吹风机数量 |
6#学生宿舍 | 一楼 | A/B | 8.6 | 6 | 1 | 2 | 6 |
二楼 | A/B | 11 | 8 | 1 | 2 | 8 | |
三楼 | A/B | 11 | 8 | 1 | 2 | 8 | |
四楼 | A/B | 11 | 8 | 1 | 2 | 8 | |
五楼 | A/B | 11 | 8 | 1 | 2 | 8 | |
六楼 | A/B | 11 | 8 | 1 | 2 | 8 | |
合计 | 63.6 | 46 | 6 | 12 | 46 |
(三)功能要求
1.配备智能硬件,自动联网,用户能通过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实现在线支付等功能。同时具备如下功能:
(1)预约功能:学生可定位并随时查询空闲机器,并预约使用。
(2)洗完后自动提醒功能:可随时查询洗涤进度,洗衣结束后,会收到提示信息。
(3)退款功能:设备故障或启动不成功,设备会自动报警和重启,如重启不成功,后台会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
(4)“桶自洁”功能:自带洗衣前快速筒自洁,免费,学生可下单进行。
(5)断电、断水记忆功能:断电、断水后,机器会继续完成未完成的任务。(厂家出具声明)
2.洗衣房装饰装修要求:
承租人对洗衣房整个场地实行免费维修维护,地面铺设防滑、阻燃地垫,做好墙面防水、美化装饰;人文关怀体现休闲桌椅或吧台等。
3.管理平台要求:免费软件升级服务,无平台以外相关链接,无插播与洗涤服务无关的任何广告内容。
(四)服务要求及收费标准
1.承租人负责洗衣房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设备日常维修维护、清洁消毒以及处理师生反映的问题。
2.收费标准
该项目商家收费价格不得高于以下标准:
(1)洗衣机:单脱水:1元/12分钟,小件洗:2元/30分钟,
标准洗:3元/45分钟,大件洗:4元/55分钟。
(2)烘干机:低温烘:0.5元/10分钟,中温烘:1元/10分钟,
高温烘:1.5元/10分钟。
(3)挂烫机:1元/5分钟。
(4)吹风机:0.3元/一分钟,0.6元/3分钟,0.9元/6分钟。
四、租金、保证金、报名诚意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⒈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场地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定日期缴纳租金。如不按约定缴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信用不合格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场地公开招租报名权。
⒉电费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通讯费、电费、物业费等。租赁期间房屋电费按实际发生数额,根据沈阳市电费收费标准和实际情况,完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绝,水费由学校承担。经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方需按学校电费计量要求实施线路改造,电表由学校统一安装。
⒊报名诚意金支付。报名承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有效结算账户将报名诚意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非有效结算账户汇入款项不予承认,没有汇入报名诚意金的,无参与竞租资格。(有效结算账户指:承租企业单位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对公结算账户或个体工商户法定经营者本人银行账户)。招租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十日之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直接抵交相应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成交承租人无故退出的,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
4.东北大学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东北大学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银行账:318*****0001
银行联行号:104*****6023
五、装修要求
承租人如因经营需要对店铺进行改造、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改造、装修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招租人审批,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⒉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划和设计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门前广告牌匾应遵守沈阳市及招租方的相关规范规定。
⒊房屋内部改造装修、设施配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从招租人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1.承租人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2.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至室外,对于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等不合格的,招租人将限期整改,逾期未达要求的,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租期内严禁经营或从事餐饮烹饪(动明火)、娱乐、排烟污染环境、占道经营等相关业务,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做饭。
4.承租人必须自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承租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承租房屋内的各项安全,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6.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承租人承担全部处罚,并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7.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
8.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工商、卫生监督、招租人等部门对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管。
9.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以打折促销或存款等方式办理储值卡或其他会员卡,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七、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员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相关报名表格须提前登录东北大学浑南校区管委会网站下载专区(http://hnxqgwh.neu.edu.cn/2921/list.htm)下载,并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和盖章,以便初审查验。
2.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公章等,以及本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办理。另如为原租户申请本次招租,还须携带最后一期的交费发票(复印件)或交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原租户为缴费信用合格租户,否则不接受报名。
3.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4.参加公开招租的法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员,必须遵守初审及公开招租相关要求和现场工作秩序,如故意扰乱现场秩序或不尊重招租评审工作人员的,评审组有权取消其资格,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并记录在案,不再接受该单位(法人)承租我校房产。
5.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6.公开招租工作,将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东北大学浑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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