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库房消防系统升级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档案馆库房消防系统升级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档案馆库房消防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10*****02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S-SH********)。

2、项目名称:档案馆库房消防系统升级项目

3、预算金额(元):*******.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200,034.00元)。

采购预算编号:0024-W********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4、采购需求:

1)包名称:档案馆库房消防系统升级项目

2)数量:1;

3)预算金额(元):*******.00元

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项目属性:货物类。

(2)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业。

(3)采购内容:上海大学档案馆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本次拟增加一套管网式七氟丙烷(4.2MPa)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灭火系统所保护区域分别为档103、档102、档114和档117,4个防护区均为档案库房共计596m2。使用管网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能够通过管道把药剂输送到每个保护区进行灭火,确保每个库房安全。

(4)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5、合同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得转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六部分 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六部分 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07-232024-07-30,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3、方式:网上获取,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无需到现场,不进行报名审核,不提供纸质文件。)

4、售价(元):0元。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08-05 13:3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33号717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8-05 13:30: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33号717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供应商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投标响应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请投标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行了解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供应商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大学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

联系人:刘海宁

联系方式:021-********

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33号707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沈皓亮、郑梦怡

电话:021-********-101,136*****397

传真:021-********

财务:王婷婷;

电话:021-********



202*****002*******&gglx2bh=ZBGG_A"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bidding.shu.edu.cn/sy/xtgg_detail.jsp?wid=202*****002*******&gglx2bh=ZBGG_A

标签: 库房消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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