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松阳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公示

2023年度松阳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松阳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松宣〔2022〕12号)有关规定,经申报、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松阳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3日至7月30日,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问题(联系方式:0578-*******)。

序号

企业

符合政策

扶持金额(万元)

1

浙江森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文化企业奖励。经县委宣传部组织推荐,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文化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森海荣获2023年度市级重点文化企业称号)

10

2

今有光乡村创意空间

会展活动补助奖励。本县文化企业参加由县委县政府及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参加县外(浙江省内)文化产业知名展会的,每场展销补助1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参加省外知名文化产业展会的,每场展销补助2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2023年组织企业参加丽水市“风从丽水来”文创展和长三角上海文博会)

1

3

丽水鸣珂里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

4

浙江云上平田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

5

松阳大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

6

松阳高腔传承发展有限公司

3

7

丽水撷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

8

松阳力溪连环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

9

松阳县陈家铺平民书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

10

松阳薪火传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

11

松阳遇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

12

丽水古唐瓷业有限公司

1

13

松阳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

14

浙江森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限)上文化企业奖励。企业首次上规(上限)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次年仍保留规(限)上企业的,给予奖励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部门年度报表数据为准,下同)较上年增长20%的,给予奖励6万元。

11

15

松阳怡智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中小微型企业奖励。文化企业经营满一年的,当年度在全县文化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部门年度报表数据为准)排名前五位的,给予奖励3万元,三年内不重复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的除外)

(国彩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增长32.57%)

3

16

松阳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

17

浙江国彩颜料有限公司

3

18

松阳县红枫广告有限公司

中小微型企业奖励。文化企业经营满一年的,当年度在全县文化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部门年度报表数据为准)排名第六位至第十位的,给予奖励2万元,三年内不重复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的除外)(松华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增长29.9%;卓越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增长21.26%)

2

19

松阳县松华广告有限公司

2

20

丽水卓越文具制造有限公司

2

21

松阳大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中小微型企业奖励。具有一定特色和发展前景、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可培育的数字类、文化创意类、影视类文化企业,可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合计


58


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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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产业 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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