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7月16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7月16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
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全丰三连土石料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保兴乡
建设单位:嘉荫县兴嘉农林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沃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项目矿山可利用资源量19.5万m3,可采资源量为18.92万m3,生产规模为18.92万m3/a,设计开发服务年限1年,开采矿种为建设用砂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后产品直接装车拉走,不在厂区内堆放,不涉及破碎筛分等工序。 ?????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施工期
(一)噪声污染
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注意维修养护及正确使用,使之保持较好工作状态和低声级水平,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二)环境空气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主要影响为表土剥离、排土场、截流沟、雨水收集池建设、运行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矿区内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15km/h 以下,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会大大降低,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影响消除,不会遗留环境问题。
(三)水环境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不外排,本项目生产用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开采区占地面积为*****m2,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破坏植被、改变局部地形地貌、引发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矿山服务期满后,将整个矿区用地进行土地恢复和植被恢复,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运营期
(一)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矿区内洒水降尘用水,先使用矿区内汇水,不够外购拉运,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消耗掉。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爆破产生的炸药包装物(纸壳、塑料等)由爆破部门进行回收再利用,破碎筛分时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装袋外售,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箱内,经集中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废气
本项目颗粒物产生环节主要为表土剥离、凿岩打眼、爆破、挖掘机装车、用料破碎和筛分。对石料进行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及皮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开采境界、厂内运输道路路面及排土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四)噪声
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对运输交通噪声,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汽车运输机械设备应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夜间不进行开采、铲装及运输等工程。
(五)生态影响保护
项目应边开采边进行生态恢复,以减轻对生态系统的影响。闭矿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原生物种,逐渐恢复原有生态系统的功能。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编:******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标签: 受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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