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地面检测设备计量巡检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地面检测设备计量巡检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地面检测设备计量巡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地面检测设备计量巡检项目招标人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地面检测设备计量巡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LCF******-ZH 。

2.2项目实施: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南省内。

2.3本次招标2024年度地面检测设备计量巡检数量为:664台/套。

2.4检定周期:现场检定完成30日内,出具检定或校准证书。

2.5拦标价:85 万元人民币,超过拦标价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取得国防计量实验室资质或相关军用、国家校准实验室资质

3.3投标人应在《为军服务地方计量校准和测试技术机构目录》中,且对于投标人无法自主保障类项目需外包的,外包单位同样应在《为军服务地方计量校准和测试技术机构目录》中、满足相关实验室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信息发布

4.1招标信息公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4.2招标信息公布平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国防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相关军用、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公电话等(格式自拟),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费须以电汇(个人或公对公)方式汇至招标人银行账户),发送到电子邮箱dlcf5706@163.com。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汇款,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付款,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只开具“专用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另,之前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此次参与竞标不必再次支付招标文件费)。

5.2技术沟通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有意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可与我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对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6.2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对招标人银行电汇方式,应确保在2024年8月9日下午13:00时前到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未在我公司规定开户银行查到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当招标结束,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相关规定无息退还。

6.3人民币帐户:

开户名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空港支行

帐 号:301*****196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公示等信息在《》()上发布,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8.1 2024年8月12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开标当天由投标人代表带到开标地点。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迟于上述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有变动,招标人应提前3-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8.2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8.3 投标、开标地点: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8.4 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电 话:0411-********/159*****752

纪委举报电话:0411-********

电子邮箱:dlcf5706@163.com

传 真:0411-********;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蔡工


9.廉洁招标承诺书

招标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招标活动的廉洁建设,规范交易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在2024年度地面检测设备计量巡检项目(编号DLCF******-ZH)的招标工作中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标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不与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搞“暗箱操作”;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不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3、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

4、在各环节都恪尽职守,不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亲友、领导、同事或投标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接受或暗示投标人(供应商)实施馈赠、赞助、回扣、辛苦费、宴请、聘任或其它好处等非法行为。

如发生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不诚信行为,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面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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