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俄交响乐文化音乐周)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中俄交响乐文化音乐周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中俄交响乐文化音乐周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00,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
公益性恵民演出不少于7场,单场不少于 60分钟(主要服务内容:活动整体策划与组织方案、演出团队与嘉宾邀请、场地布置与设备保障、活动宣传与推广、后勤服务与保障、活动执行与管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递交至辽宁众一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莆商大厦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一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11-11号辽宁蒲商大厦19楼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塔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一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