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安置区周边提升改造-小区出入口交通便道工程劳务用工招标公告
港城安置区周边提升改造-小区出入口交通便道工程劳务用工招标公告
港城安置区项目周边提升改造-小区出入口交通便道工程(劳务用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招标人为滨海县苏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港城安置区项目周边提升改造-小区出入口交通便道工程(劳务用工)项目。
2、项目地点:港城安置区。
3、项目规模:港城安置区项目周边提升改造-小区出入口交通便道工程(劳务用工)项目,包工,中标单位根据甲方具体要求提供劳务用工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限: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服务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单价分别为:
序号 | 工种 | 单位 | 综合单价(元) | 备注 |
1 | 瓦工 | 工日 | 350 | 自带工具 |
2 | 普工 | 工日 | 220 | 自带工具 |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函。
3、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不超过*****元完成本项目所需劳务用工全部工作量。
五、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人工单价报价。本工程实行综合人工单价招标,综合人工单价含员工基本工资、工会费、残保金、税费、绩效、加班费、员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员工福利、社保保险、公积金、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等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采购公告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结算时不因国家及省、市政策性文件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报价。
六、付款方式
1、月度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100%。
2、签订合同前双方约定开票方式,付款前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3%),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
七、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各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人拒绝未按要求报价的单位,如材料不齐全的、未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改变报价文件内容的、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八、参与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注册并登录“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免费参与报价。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 07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可登陆“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与开启并查看所有报价。
3、报价人对本项目询价若有疑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2小时前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报价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九、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所有满足条件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2个及以上的有效的最低报价,则可由最低价报价单位进行二轮报价,直至有唯一的有效最低报价,或者由采购人通过抽签决定。
2、中标单位因任何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报价人为中标人。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十、其它事项
1、报价人须确保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已上传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可点击【撤回递交文件】按钮,撤销成功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制作、上传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按标准提供服务的,均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滨海县苏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季傲
联系电话:18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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