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第一小学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树市第一小学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榆树市第一小学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24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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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榆树市第一小学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卓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H-2024-061

2.项目名称:榆树市第一小学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7万元

5.采购需求:榆树市第一小学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服务期:服务期为一年,2024年8月—2025年8月(开始和结束具体时间,以2024年秋季学生到校上课和2025年学生放暑假退校的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相应标段服务的能力。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2)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

(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4)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407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第一小学

地址:吉林省榆树市榆三公路26号

联系人:张明满

联系方式:188*****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卓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407室

联系人:高岩

联系方式:199*****355(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岩

电话:199*****355(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榆树市第一小学

采购人联系方法

188*****639

采购人地址

吉林省榆树市榆三公路2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卓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99*****35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4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榆树市第一小学校外供餐企业选定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17.******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相应标段服务的能力。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2)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 (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4)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4-07-25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407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8-05 15: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4-08-05 15:00

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4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高岩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99*****355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外供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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