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1-2号商铺和五期22栋03号商铺分别招租招标公告

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1-2号商铺和五期22栋03号商铺分别招租招标公告






  •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1-2号商铺和五期22栋03号商铺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QY******HN3037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7月2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8月6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三亚市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元)

评估价/首年月租金(元)

挂牌底价/首年月租金(元)

1

三亚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1-2号商铺

991.86

******

*****

*****

2

三亚市同心家园五期22栋03号商铺

234.67

*****

*****

*****

租赁期限

标的1:5年

标的2:3年

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1:4个月(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标的2:2个月(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租金递增方式

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每季度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承租押金(元)

首年3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空置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标的概况

同心家园四期位于三亚市月川中路,小区周边有三亚财政局及三亚地税局等行政单位: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海南银行等金融机构;天悦城、中信南航大厦、中铁子悦台、阳光金融广场等商圈写字楼,人口密度相对集中,已形成相对较好的商业氛围。

同心家园五期位于三亚市海螺村,周边有山屿湖、融科蓝立方、天悦湖畔等小区,近邻三亚市房产交易中心、三亚市人力资源局等行政单位;小区入住率高,未来商铺将具有较大的升值发展空间。项目商铺位于南区,均为已分割底商。

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书。

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后期改造增加上述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重大事

项说明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同心家园四期商铺:2024年3月24日

同心家园五期商铺:2024年2月7日

评估机构

海南正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同心家园四期:海南正顺(2024)估字第0404号

同心家园五期:海南正顺(2024)估字第0205号

招租方基本情况

招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租方名称:三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57*******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王嘉慧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方承诺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租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2022年第46期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2023年第17期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三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名需提供征信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承租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房屋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该房屋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7、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该商铺,不得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商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证为琼(2021)三亚市不动产权第******号、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号。

3、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公共通道及消防楼梯。(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后期改造增加上述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4、所有拟招租商铺均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招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5、以上商铺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南省三亚市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 2024 年8月6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 2024年8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交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企业/个人征信报告;

5.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资料备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三亚市同心家园四期二层01-2号商铺

2024年7月24日9:00

2024年8月7日9:00

200元

120秒

2

三亚市同心家园五期22栋03号商铺

2024年7月24日9:00

2024年8月7日9:10

200元

120秒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王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单位地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其它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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