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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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预算单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1 包手术室医用车等1批/85
2 包腔镜清洗消毒设备1批/115
3 包宫腔镜系统2套140280
4 包4K腹腔镜系统2套125250
5 包4K腹腔镜系统1套230230
6 包4K腹腔镜系统1套120120
7 包高清腹腔镜系统2套145290
8 包高清腹腔镜系统2套145290
9 包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2台120240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S202407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0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
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002)第二标段; (003)第三标段; (004)第四标段;
(005)第五标段; (006)第六标段; (007)第七标段; (008)第八标段;
(009)第九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2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3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4第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5第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6第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7第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8第八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9第九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二类产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
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
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
v.cn)下载。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
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
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31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jy.nanyang.gov.cn)”网站, 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nyzf
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开标大厅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开标大厅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工农路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77-63200034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人民路与张衡路交叉口西北角凯悦国际B座27楼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15346416940
电子邮件: 2330052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YS202407004
2、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19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190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
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包号
1 包
2 包
3 包
4 包
5 包
6 包
7 包
8 包
手术室医用车等
腔镜清洗消毒设备
宫腔镜系统
4K腹腔镜系统
4K腹腔镜系统
4K腹腔镜系统
高清腹腔镜系统
高清腹腔镜系统
9 包 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
5.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
1批
1批
2套
2套
1套
1套
2套
2套
2台
/
/
140
125
230
120
145
145
120
85
115
280
250
230
120
290
290
240
5.4 质量要求:合格;
5.5 交货地点:南阳市中心医院;
5.6 质保期: 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 1 年;
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第一标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第三、五、七、八、九标段
接受;第二、四、六标段不接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
证合一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产
品可提供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
册证或备案凭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可不提供)。
3.2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经审计部门
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3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
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
图并加盖公章)(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
2
3.4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
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
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
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7 月 24 日 至 2024 年7 月 31 日,每天 09:00 至 12:00,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
3.方式: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jy.nanyang.gov.cn)”网站, 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nyzf
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
操作手册(投标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开标大厅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3
1、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2、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3、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
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南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工农路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200034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人民路与张衡路交叉口西北角凯悦国际B座27楼
联系方式:15346416940
联系人:郭女士
3.监督单位: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地 址:南阳市中州路 363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162151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联系方式: 15346416940
4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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