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屯溪(来布村至张墩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招标公告
富屯溪(来布村至张墩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S-2016215 |
开标时间:2016-09-01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地区: |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S-20162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富屯溪(来布村至张墩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已由南平市水利局 以南水规划[2016]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顺昌县富屯溪(来布村至张墩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顺昌县大干镇来布村、大干村;埔上镇口前村、张墩村;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建安工程投资费约129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该工程河段总长约12.0km,起点为上游旅游乡村来布村(K0+000)至下游终点美丽乡村张墩村(K12+000)右岸。主要包括生态格网护岸、生态亲水步道、休憩观景平台、水生植物栽植、生态缓冲带、休憩设施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总工期: 5个月,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体工程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内注册且经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11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8 月 10 日至2016年 8 月 14 日下午23时50分前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交纳5元手续费,取得对应报名号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8%(含8%)~12%(不含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1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报名号+富屯溪(来布村至张墩段)生态水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9 月 1 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投标人报名时打印的投标报名单(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顺昌县中山中路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1395064064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联 系 人:叶 小 姐 电 话:0599-7838188 13656966158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电 话:0599-7853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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