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甘亭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洪洞县甘亭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160810SZ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甘亭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洪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审【2015】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洪洞县甘亭镇杨曲村村西,309国道延伸线北,滨河路东。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啊112212㎡,新建地下设备用房一座、附属道路、室外给水、污水、雨水、消防系统、高低压线路、弱电线路、室外采暖管道、地下设备用房通风设计、补风预热系统、室外机动车位、铺装、绿化等工程
2.3投资额:约2434万元
2.4计划工期:300天
2.5招标范围:洪洞县甘亭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备用房、附属道路、室外给水、污水、雨水、消防系统、高低压线路、弱电线路、室外采暖管道、地下设备用房通风设计、补风预热系统、室外机动车位、铺装、绿化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提供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贰仟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6.2递交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志刚
电 话:159*****555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平
电 话:134*****600
2016年8月10日
标签: 基础设施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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