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管局四举措抓牢抓实招投标档案管理
金寨县公管局四举措抓牢抓实招投标档案管理
招投标档案是客观真实反映项目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基础性资料。近年来,为切实加强招投标档案管理,金寨县公管局立足工作实际,通过四项举措推动全县招投标档案管理日趋规范。
坚持目标导向。将招投标档案管理列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年度考核、建设单位招投标工作检查的内容之一,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实现项目招投标活动全程留痕、数据可查、可回放、可追溯,保障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归档及时、保管安全。
细分档案内容。将项目规划许可、立项批复、资金落实、勘察设计、代理机构选择、预算造价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建、开标、评标评审、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18项资料确定为招投标档案收集整理的重点内容,实现档案资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落实管理责任。明确招标项目档案管理的主体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进场交易的小型项目发包档案管理的主体为发包人(建设单位)、代理机构,自行组织发包项目档案管理的主体为发包人(建设单位),要求电子档案永久保存,纸质档案保管期限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
严格管理要求。明确招标人是项目招投标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规定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同时,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要认真按照“一项目一档案”“应归尽归、能归尽归”原则,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的归档、移交、接收等工作。(撰稿人:简定)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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