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公安分局“12.1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期司法会计鉴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经开公安分局“12.1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期司法会计鉴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推进案件办理,为“12.18”案后期诉讼固定证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公安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12.1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期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经开公安分局“12.1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期司法会计鉴定项目

(二)目录名称:司法鉴定服务;

(三)项目代码:B0105。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1.对涉案公司及关联公司对公账户进行分析;

2.对涉案人员账户资金流向进行分析;

3.对涉案公司会计材料、参与人员合同材料整理分析;

4.出具专业鉴定意见。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金来源:公安分局刑侦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人员安排:为保证鉴定服务质量,要求本项目注册会计师安排不得少于2人,其他从业人员不得少于6人。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公历日内完成鉴定服务,并交付鉴定报告。

(三)保密要求:参与开展工作的项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将相关材料、工作情况告知他人或上传互联网。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公安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5日到 7 月31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8月5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王萌,187*****137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 7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司法会计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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