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庄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上庄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庄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批字【2024】62号、涞发招标核【2024】 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上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上庄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庄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编号:HBTK(2024)-01-305 (3)建设地点: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对连接展室及故居的道路沿街两个戏台旧址改造配套建筑,完善基础设施。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94.36㎡、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1.68㎡;2.对少年英雄王二小展室进行陈列布展,对报告厅、展室内卫生间、研讨室完善基础设施。展室陈列布展面积330㎡,报告厅改造面积33㎡,研讨室改造面积45㎡,卫生间改造面积51㎡;依托王二小希望小学闲置房屋,改造餐厅、宿舍,餐厅改造面积188㎡,宿舍改造面积376㎡;3.对连接展室及故居的道路沿途提升红色文化宣传氛围,对沿街戏台旧址对面广场、村委会门口小广场进行节点打造,主要涉及文化广场改造面积611㎡,党建广场改造面积241㎡;4.对王二小故居旧址进行修缮、陈列布展,改造面积378㎡;5.在故居西侧山丘打造红色纪念亭及配套道路,配套道路改造面积148.5㎡,纪念亭建设面积64㎡。 (5)资金来源: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6)工期:15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拟招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配备须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和相关规定。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证书;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协议书中还需写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及责任。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相关资料; (5)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4 09:00至2024-07-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两个平台都需要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5.1.1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投标人开标时无须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评标方式: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路民伟0311-******** ;邮箱:hbtkzb@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0312-*******
电子邮箱:lyfgj2020@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源县上庄乡上庄村 | 地址: | 石家庄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郑天一 | 联系人: | 路民伟、李煜鹏 |
电话: | 电话: | 311-********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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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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