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采购生理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采购生理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采购生理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根据备战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的比赛训练周期需要,保障我省专业运动员日常训练时对运动状态下心电信号分析及心脏功能状态下检测的需要,加强对身体生理机能的监测,特采购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和运动心电测试系统各一套。
二、货物需求
序号 | 名称 | 参数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单位 | 数量 |
1 |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 | (一)功能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是在一定负荷下检测人体摄氧量、二氧化碳排出量、通气量等指标,用于反映细胞呼吸功能的变化。该系统能够给运动中的受试者进行连续的气体代谢参数的监测,用于定量评价心肺功能,是一种相对无创性评价心肺储备功能和运动耐力的检测方法,更能科学、精确和更客观地评价个体的心肺功能。 (二)参数 ★1.采用气体混合室方式收集气体,保证在大通气量时误差低,能满足专业运动员心肺功能测试要求,气体混合式不小于4.2L; ★2.呼吸管路为9FT呼吸管,保证了大通气量下的测试数值稳定; 3.氧分析器:快速顺磁法,测试范围:0-100%,精度:±0.03%,分析器使用寿命10年以上; 4.二氧化碳分析器:快速红外线法,测试范围:0-10%,精度:±0.03%,分析器使用寿命10年以上; 5.压差式通气量传感器:可以保证连续大量测试,不会因为水气影响测试结果精度或使测试中止; 6.面罩采用呼吸阀,使吸气与呼气完全独立,不受干扰; 7.分析器校准:具备全自动校准和手动校准双重方法并用,充分保证了仪器在任何情况下都可准确运行; ★8.采用前面板显示和控制的设计,便于操作者能够观察和调节; 9.具备心率发射和接收器; ★10.具备trigger in端口,用于与其它设备同步; 11.专业分析软件,分析指标不少于:潮气量Vt、通气量 Ve、呼吸频率、心率Hr、氧气消耗量VO2、二氧化碳呼出量VCO2、最大耗氧量VO2MAX、呼吸商RER、脉搏O2Pulse。 | 套 | 1 |
2 | 运动心电测试系统 | (一)功能 心电图运动试验,也称为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是一种用于评估心脏功能和诊断心血管疾病的检查方法。这种试验通过在运动过程中监测心电图的变化来实施,对于检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尤其有用。在运动试验中,受试者会在跑步机、踏车或活动平板上进行适度运动,同时监测心电图和心率等生理指标。 (二)参数 ★1.运动心电导联数不少于12导,导联线可单根更换; ★2.前置式数字采集盒,在采集盒上即可控制心电图打印等操作; ★3.每通道心电采样率不低于4000HZ; 4.具备ST段测量功能,至少包含ST段斜率、ST改变值; 5.提供不少于10种运动预设方案; 6.基线控制采用高保真立方曲线校正和有限残余滤过技术; 7.心律失常自动检测及文档存储, 采用多导联心率检测; 8.MET值及RPP(率压积)参数分析; 9.电极阻抗的检测电极脱落自动报警。 | 套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3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 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3、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投标人可在单位进行电子文件解密或自行携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邮箱地址: lnls024@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婕、万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