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路运输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铁路装卸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哈尔滨铁路运输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铁路装卸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哈尔滨铁路运输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铁路装卸劳务外包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
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受哈尔滨铁路运输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铁路运输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铁路装卸劳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24日10:00至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标书款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如遇项目流标、招标方式变更等情况,须重新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招标文件A01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A02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A03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A04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A05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A06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A07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A08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同一招标项目每个包件标书款仅需缴纳一次,因招标项目流标、招标方式变更原因重新组织招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4.2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用途,例:YZ******A0X 标书款),如报名多个包件请每个包件单独汇款,不接受个人电汇,缴纳后不予退还。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开发票所需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和账号、地址及电话等),由我方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A01:*****元、A02:*****元、A03:*****元、A04:******元、A05:******元、A06:******元、A07:*****元、A08:*****元,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YZ******A0X保证金)。如报名多个包件请每个包件单独汇款,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上传(在对应招标公告>报名投标>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包件号)。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2024年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保证金以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为准,超过时限未到账、或因未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缴费凭证而无法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由此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96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通知并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7.1采 购 人:哈尔滨铁路运输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55
7.2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96号
项目经理: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
八、汇款账号及发票索取:
请所有投标人按照标书款、保证金、服务费相对应的银行账户进行缴费。
8.1标书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8.2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8.3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8.4 发票获取:统一开具电子发票,推送链接短信至报名联系人手机号码,请自行查收。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2024年7月
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编号:YZ******
项目名称:哈尔滨铁路运输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铁路装卸劳务外包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服务地点 | 作业类别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吨) | 加权平均求和价格 (含税价)(元/吨) | 预估总额(含税价)(万元) |
A01 | 货场零散、批量、整车、清底、平车、集装箱掏装箱等人机配合货物装卸作业(含纯人力作业)及机械作业中的人力辅助作业和杂作业。 | 万吨 | 按实际发生清算 | 宝泉岭 | 袋装货物 | 自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11.9 | 以宝泉岭人力袋装货物11.9元/吨占比28%,散粮6.9元/吨占比20%,敞顶箱7.8元/吨占比12%;鹤北袋装货物11.9元/吨占比4%;鹤岗袋装货物11元/吨占比36%计算。11.9*0.28+6.9*0.2+7.8*0.12+11.9*0.04+11*0.36=10.084元/吨,即最高限价10.084元/吨。(最高限价报价相同时,以占比高的作业报价最低者中标,再次相同时,降序顺延。) | 261 |
散粮 | 6.9 | ||||||||
敞顶箱 | 7.8 | ||||||||
散粮压顶 | 7.3 | ||||||||
平顶、清底 | 1.5 | ||||||||
鹤北 | 袋装货物 | 11.9 | |||||||
散粮 | 6.9 | ||||||||
敞顶箱 | 7.8 | ||||||||
散粮压顶 | 7.3 | ||||||||
平顶、清底 | 1.5 | ||||||||
鹤岗 | 袋装货物 | 11 | |||||||
散粮 | 7.3 | ||||||||
敞顶箱 | 7.3 | ||||||||
散粮压顶 | 9.1 | ||||||||
平顶、清底 | 1.5 | ||||||||
A02 | 货场零散、批量、整车、清底、平车、集装箱掏装箱等人机配合货物装卸作业(含纯人力作业)及机械作业中的人力辅助作业和杂作业。 | 万吨 | 按实际发生清算 | 峻德 | 南货场袋装 | 自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4.7 | 以峻德南一、二线袋装货物12/元/吨占比26%,平顶、清底路工附属作业1.5元/吨占比72%;新华袋装货物7元/吨占比2%计算。12*0.26+1.5*0.72+7*0.02=4.34元/吨,即最高限价4.34元/吨。(最高限价报价相同时,以占比高的作业报价最低者中标,再次相同时,降序顺延。) | 173 |
南一、二线袋装 | 12 | ||||||||
平顶、清底 | 1.5 | ||||||||
焦炭平顶 | 2.1元/车 | ||||||||
新华 | 袋装货物 | 7 | |||||||
散粮 | 1 | ||||||||
平顶、清底 | 1.4 | ||||||||
大陆 | 平顶、清底 | 1.4 | |||||||
焦炭平顶 | 2.1元/车 | ||||||||
西林 | 袋装货物 | 11.5 | |||||||
散堆装货物 | 9.2 | ||||||||
友好 | 袋装货物 | 12 | |||||||
散堆装货物 | 5.5 | ||||||||
机械原木卸车 | 11 | ||||||||
新青 | 袋装货物 | 11 | |||||||
散粮 | 4.5 | ||||||||
散粮压顶 | 10.9 | ||||||||
机械原木卸车 | 10.9 | ||||||||
伊春 | 袋装货物 | 12 | |||||||
板材 | 11 | ||||||||
A03 | 货场零散、批量、整车、清底、平车、集装箱掏装箱等人机配合货物装卸作业(含纯人力作业)及机械作业中的人力辅助作业和杂作业。 | 万吨 | 按实际发生清算 | 莲江口 | 袋装货物 | 自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14 | 以莲江口袋装货物14元/吨占比18%;汤原袋装货物13.5元/吨占比10%,散粮(敞顶箱)6.9元/吨占比25%,散堆装货物7.4元/吨占比12%;香兰袋装货物11元/吨占比20%,散粮(敞顶箱)8.2元/吨占比10%;南岔散堆装货物7.4元/吨占比5%计算。14*0.18+13.5*0.1+6.9*0.25+7.4*0.12+11*0.2+8.2*0.1+7.4*0.05=9.873元/吨,即最高限价9.873元/吨。(最高限价报价相同时,以占比高的作业报价最低者中标,再次相同时,降序顺延。) | 404 |
散粮(敞顶箱) | 9.3 | ||||||||
散粮压顶 | 10.2 | ||||||||
散堆装货物 | 7.4 | ||||||||
平顶、清底 | 1.5 | ||||||||
汤原 | 袋装货物 | 13.5 | |||||||
散粮(敞顶箱) | 6.9 | ||||||||
散粮压顶 | 9.3 | ||||||||
散堆装货物 | 7.4 | ||||||||
机械原木卸车 | 7.4 | ||||||||
香兰 | 袋装货物 | 11 | |||||||
散粮(敞顶箱) | 8.2 | ||||||||
散粮压顶 | 10 | ||||||||
浩良河 | 袋装货物 | 12 | |||||||
散粮(敞顶箱) | 6.4 | ||||||||
散粮压顶 | 9 | ||||||||
南岔 | 袋装货物 | 13.5 | |||||||
散粮(敞顶箱) | 7.4 | ||||||||
散粮压顶 | 10 | ||||||||
散堆装货物 | 7.4 | ||||||||
A04 | 货场零散、批量、整车、清底、平车、集装箱掏装箱等人机配合货物装卸作业(含纯人力作业)及机械作业中的人力辅助作业和杂作业。 | 万吨 | 按实际发生清算 | 双鸭山 | 袋装货物 | 自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12.5 | 以双鸭山袋装货物12.5元/吨占比5%;福利屯袋装货物12.5元/吨占比19%,散粮(敞顶箱)6.4元/吨占比14%,平顶、清底1.7元/吨占比8%;金沙岗袋装货物11.5元/吨占比13%;升昌袋装货物13元/吨占比3%;红兴隆袋装货物11元/吨占比10%,散粮(敞顶箱)7.7元/吨占比8%,平顶、清底1.6元/吨占比20%计算。即12.5*0.05+12.5*0.19+6.4*0.14+1.7*0.08+11.5*0.13+13*0.03+11*0.1+7.7*0.08+1.6*0.2=7.953元/吨,即最高限价7.953元/吨。(最高限价报价相同时,以占比高的作业报价最低者中标,再次相同时,降序顺延。) | 623 |
散粮 | 5.5 | ||||||||
敞顶箱 | 6.4 | ||||||||
散粮压顶 | 8.3 | ||||||||
福利屯 | 袋装货物 | 12.5 | |||||||
散粮(敞顶箱) | 6.4 | ||||||||
散粮压顶 | 9.2 | ||||||||
平顶、清底 | 1.7 | ||||||||
金沙岗 | 袋装货物 | 11.5 | |||||||
散粮(敞顶箱) | 6.4 | ||||||||
散粮压顶 | 9.2 | ||||||||
平顶、清底 | 1.7 | ||||||||
升昌 | 袋装货物 | 13 | |||||||
散粮(敞顶箱) | 6.4 | ||||||||
散粮压顶 | 9.2 | ||||||||
红兴隆 | 袋装货物 | 11 | |||||||
散粮(敞顶箱) | 7.7 | ||||||||
散粮压顶 | 9.1 | ||||||||
平顶、清底 | 1.6 | ||||||||
A05 | 货场零散、批量、整车、清底、平车、集装箱掏装箱等人机配合货物装卸作业(含纯人力作业)及机械作业中的人力辅助作业和杂作业。 | 万吨 | 按实际发生清算 | 富锦 | 袋装货物 | 自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12 | 以富锦袋装货物12元/吨占比25%,散粮(敞顶箱)8.3元/吨占比70%;新友谊袋装货物12.5元/吨占比5%计算。12*0.25+8.3*0.7+12.5*0.05=9.435元/吨,即最高限价9.435元/吨。(最高限价报价相同时,以占比高的作业报价最低者中标,再次相同时,降序顺延。) | 542 |
散粮(敞顶箱) | 8.3 | ||||||||
散粮压顶 | 9.2 | ||||||||
平顶、清底 | 1.3 | ||||||||
新友谊 | 袋装货物 | 12.5 | |||||||
散粮(敞顶箱) | 4.6 | ||||||||
散粮压顶 | 9.2 | ||||||||
A06 | 货场零散、批量、整车、清底、平车、集装箱掏装箱等人机配合货物装卸作业(含纯人力作业)及机械作业中的人力辅助作业和杂作业。 | 万吨 | 按实际发生清算 | 前进镇 | 袋装货物 | 自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12 | 以前进镇袋装货物12元/吨占比23%,散粮(敞顶箱)8.3元/吨占比7%;建三江袋装货物11.5元/吨占比35%;换新天袋装货物11元/吨占比19%;同江袋装货物12元/吨占比5%;前锋袋装货物13.5元/吨占比8%,散粮(敞顶箱)8.3元/吨占比3%计算。12*0.23+8.3*0.07+11.5*0.35+11*0.19+12*0.05+13.5*0.08+8.3*0.03=11.385元/吨,即最高限价11.385元/吨。(最高限价报价相同时,以占比高的作业报价最低者中标,再次相同时,降序顺延。) | 933 |
散粮(敞顶箱) | 8.3 | ||||||||
散粮压顶 | 10.1 | ||||||||
建三江 | 袋装货物 | 11.5 | |||||||
散粮(敞顶箱) | 9.2 | ||||||||
散粮压顶 | 10.1 | ||||||||
换新天 | 袋装货物 | 11 | |||||||
散粮(敞顶箱) | 7.3 | ||||||||
散粮压顶 | 8.2 | ||||||||
同江 | 袋装货物 | 12 | |||||||
散粮(敞顶箱) | 7.3 | ||||||||
散粮压顶 | 10.1 | ||||||||
前锋 | 袋装货物 | 13.5 | |||||||
散粮(敞顶箱) | 8.3 | ||||||||
散粮压顶 | 10.7 | ||||||||
A07 | 货场人力装卸作业 | 万吨 | 按实际发生清算 | 佳站东场(货物支线) | 包粮、其他整车 | 自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9.8 | 以包粮、其他整车9.8元/吨占比94%,散粮4.4元/吨占比6%计算。9.8*0.94+4.4*0.06=9.476元/吨,即最高限价9.476元/吨。(最高限价报价相同时,以占比高的作业报价最低者中标,再次相同时,降序顺延。) | 162 |
散粮 | 4.4 | ||||||||
A08 | 货场人力装卸作业 | 万吨 | 按实际发生清算 | 佳站基地线 | 包粮、其他整车(不含化肥) | 自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10.2 | 以包粮、其他整车(不含化肥)10.2元/吨占比73%,散粮4.5元/吨占比27%计算。10.2*0.73+4.5*0.27=8.661元/吨,即最高限价8.661元/吨。(最高限价报价相同时,以占比高的作业报价最低者中标,再次相同时,降序顺延。) | 100 |
散粮 | 4.5 | ||||||||
化肥 | 8.8 |
注:1.以各站各作业类别单项报价作为清算单价。其它货物品类装卸作业结算单价比照袋装玉米按对应品类对应的费率计算单价(品类费率执行哈铁价格网电(2015)第1103号附件费率表,附件四),具体以合同为准。
2.上述招标单价均为按原装卸方式确定的单价,中标企业自行采取减少人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方式时比照此价格执行。
3.袋装货物、散装粮装卸作业均包含以下作业内容,不另清算费用:篷布及加固材料的铺设、苫盖、撤除;货车、货位、线路的清扫;车门、车窗、盖、阀等的封堵关闭捆绑加固;装载货物的捆绑加固(需要铆接、焊接等特殊加固的除外)等。清底、平车等机械附属作业均包含以下作业内容,不另清算费用:开关车门、车内残货清理、车门封堵、车辆清扫、线路清理、捆绑加固、安撤防护挡板等。
4.投标人投标报价每一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加权平均求和价格中各包件单项价格占比是近一年(12个月)对应项目装卸工作量占包件总工作量百分比。
标签: 铁路装卸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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