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2016-2017年财产保险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2016-2017年财产保险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2016-2017年财产保险项目 | ||||||||||||||||||||||||||
项目编号 | ****-*******-****56-*******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下属第一采油厂2016-2017年财产保险招标,招标险种为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保险期限268天(2016年9月5日0时起至2017年5月31日24时止)。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下属第一采油厂2016-2017年财产保险招标,具体险种为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2)、承保方式:_共同保险____(3)、实施周期:_2016 年_8_ 月_1_ 日至_2016_ 年_8_ 月_31_ 日(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__KLJJ-05-ZB-2016-005___的招标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下属第一采油厂2016-2017年财产保险招标,具体险种为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保险期限268天(2016年9月5日0时起至2017年5月31日24时止)。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企业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公司设立在陕西省内的省级分支机构;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4)、投标人法人机构2015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5)、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8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8月17日 17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_9_ 时至_12_ 时,下午_14_ 时至_17_ 时,在_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0号赛高街区B座601室_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800 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0号赛高街区B座601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 |||||||||||||||||||||||||||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