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近海镇废水运输项目询价公告
启东市近海镇废水运输项目询价公告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近海镇废水运输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需求:
1.污水总量约*****吨,废水运输路径为启东市近海镇近农村鸡场区域至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启东经济开发区海洪路666号),运输距离约40KM。
2.运输车辆:重型罐式半挂车(不少于3辆)。
3.运输要求:每天运输量不少于800吨(以过磅单为准),如不满足,罚款5000元/次。
4.运输车辆的罐容积不作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调配。
注:以上污水总量为暂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运输总量×成交供应商投标单价。
说明:
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85元/吨,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重型罐式半挂车(不少于3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本次询价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报价包括完成上述服务所必须的机械费、人工费、装卸、运输保险、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同时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4.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数量,不得降低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5.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如有澄清或补充通知采购单位通过上述网址发布。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采购联系人:田正茂
联系电话:05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万豪花园29幢别墅
联 系 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13-********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供应商须提供所有的重型罐式半挂车(不少于3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
(7)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意: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报价文件。
5.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4年7月30日 09:00-9:30密封送至启东高新区海韵大厦2411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询价公告资料费1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高新区海韵大厦2411会议室
采购单位: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田正茂
联系电话:0513-********
6.报价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要求:做好运输过程管理工作,确保密封良好、不泄漏。
2.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运输。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运输地点。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六、开标条件及成交原则:
开标条件: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单价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付款方式:本次采购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实际运输数量计,运输完毕并提交采购人规定的正规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近海镇废水运输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5.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近海镇废水运输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招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报价表
启东市近海镇废水运输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单价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 | 付款结算方式 |
启东市近海镇废水运输项目 | 85元/吨 | 大写: 元/吨 小写: 元/吨 | 完全响应询价公告要求的付款方式 |
备注:本项目污水总量为暂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运输总量×成交供应商投标单价。 |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废水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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