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惠民展示展演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惠民展示展演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惠民展示展演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落实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有关措施,推动非遗融入当代生活,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计划开展公益惠民活动3场,分别是非遗进街区展示展演活动,2024年辽宁省“非遗在社区”经验交流活动,非遗进校园经验交流活动(待定)。每场活动持续3天,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街区展示展演活动
落实我厅出台的《关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各市申报的适合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的旅游街区中,开展非遗进街区展示展演公益惠民活动。除常规展示展演外,活动将注重群众和游客参与体验,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体验区,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和观览体验。通过举办活动,总结全省非遗与旅游融合经验,形成我省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践案例,不断提升非遗与旅游融合质量。具体需求如下:
1.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由采购方确定,目前待定。活动预计持续3天。预计参展非遗项目数50项,参加活动非遗传承人150人。
2.制定符合活动主题和现场活动氛围的设计方案,制定防暑等医疗应急预案、活动安全预案。
3.组织工作人员完成活动现场布置和展位搭建。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体验专区。
4.活动需组织新媒体线上、线下宣传,制作活动预热宣传片,拍摄活动快剪视频,时长约2分钟。拍摄辽宁省非遗进街区活动宣传片1部(5-10分钟)。
5.为参加活动的非遗传承人(约150人)提供三餐(每天100元标准)、住宿(住宿4天,含提前报道1天)、往返交通和人身保险等服务和保障,为传承人发放误工补助费(200元/人/天)。
★(二)2024年辽宁省“非遗在社区”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非遗保护,推动各市全面开展“非遗在社区”工作,计划在“非遗在社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经验做法成熟的社区开展现场交流活动,在此基础上,初步拟定沈阳市牡丹社区、多福社区、星座社区、赤水社区4个社区为经验交流观摩点。牡丹社区侧重非遗研学活动,多福社区侧重服务社区养老,星座社区侧重社区综合展示和体验,赤水社区是皇姑区推动非遗在社区点位全覆盖的典型经验。通过活动,总结全省“非遗在社区”工作经验,充分发挥非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
1.活动具体时间由采购方确定,目前待定。活动预计持续3天(含报到)。预计参加展示展演的活动的非遗项目数20项,参加活动非遗传承人60人。活动将邀请全省各地区非遗保护工作者到现场交流,预计参加活动人数30人。
2.制定符合不同社区交流主题的设计方案,协助社区完善现有展陈布置(平均每个社区展陈面积100㎡,包括社区非遗相关工作展板、展示柜、灯光等),并组织工作人员完成活动当天现场布置。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不同社区融合发展的特色。
3.活动需组织新媒体线上、线下宣传,制作活动预热宣传片,拍摄活动快剪视频,时长约2分钟。基于活动经验成果总结,制作辽宁省“非遗在社区”活动成果宣传片,内容应包含不同社区特色,时长5-10分钟。
4.提供活动期间往返社区、酒店大巴车一辆,并指派专人负责参加活动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
5.提供多功能媒体会议室一间(时间半天),需提供笔记本电脑、LED屏幕、投影仪等,印刷交流材料和会务手册,制作活动嘉宾证。保证活动期间其他会务需求。
6.负责活动期间外地传承人的往返交通、食宿、接待。发放传承人误工补助费(200元/人/天)。
★(三)非遗进校园经验交流活动
自2015年以来,我省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文化惠民活动1500余场(次),活动采取统一名称、统一主题、统一标识、统一口号,足迹遍布全省14个市的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社区街道、部队村屯。为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非遗进校园全国现场交流活动在我省落地,结合十年来各市开展非遗进校园工作的经验和基础,计划9月在大连市举办活动。拟通过本次活动,总结经过十年实践探索,我省典型经验做法,提升非遗进校园的活动质量。
1.活动具体时间由采购方确定,目前待定。活动预计持续3天(含报到)。参加展示展演的活动的非遗项目数80项,参加活动非遗传承人160人。活动将邀请各省(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通知参加(预计100人)到现场交流,参加活动人数约260人。
2.按照采购方要求制定和修改活动方案,主要包括:开幕式、非遗进校园成果展示区(展板、图片、LED大屏播放宣传片)、非遗展示体验区、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成果展演区等主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完成活动现场布置和展板展位搭建。
3.活动需组织新媒体线上、线下宣传,制作活动预热宣传片,拍摄活动快剪视频,时长约2分钟。制作辽宁省“非遗进校园”成果展示宣传片(10分钟)。
4.安排活动期间往返活动会场、酒店、参观地点大巴车,安排工作组负责嘉宾接送站和组织协调。
5.提供多功能媒体会议室一间(时间半天),需提供笔记本电脑、LED屏幕、投影仪等,印刷交流材料和会务手册,制作活动嘉宾证。保证活动期间其他会务需求。
6.为参加活动的非遗传承人提供三餐(每天每人100元标准计算)、住宿(参照财政部门9月大连市住宿标准)、往返交通和人身保险等服务和保障,为传承人发放误工补助费(200元/人/天)。安排各省嘉宾在大连市的用餐、住宿等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邮箱地址: lnhjxm2255@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峻佐、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