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舒农工办〔202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环函〔2024〕387号)和《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舒城县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舒城县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以下简称“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试点带动,示范引领;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构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以农村环境持续优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工作机制。2024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3%。基本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努力营造农产品生态安全、生态环境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分类回收方式。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回收处理范围主要包括废旧棚膜、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按照农业废弃物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分别采取适宜的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农业废弃物,发挥市场机制实现二次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农业废弃物,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体系,依法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明确回收责任主体
1.废弃农膜回收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农膜使用者是废弃农膜归集回收的责任主体,应将废弃农膜及时捡拾归集并投放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要如实登记数量、去向并注意保存档案。同时,将示范使用农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废弃物回收情况作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贴项目验收的必备条件(项目文件已另外下发),对于将废弃农膜弃留在土壤中、随意丢弃或长时间堆放田间地头,不能履行回收职责的生产主体,将取消项目奖补资格,以此推动使用者自觉履行农膜废弃物回收责任。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原则,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要履行主体责任和回收义务,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监管、指导各乡镇农药经营门店设置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点,要求经营门店必须建立健全进货、销售、回收三本台账(电子),确保销售可追踪、回收有记录。农药经营门店在销售农药时应登记购药者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农药经营门店要定期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乡镇农业废弃物归集站或废弃物再生利用站(网)点,并如实登记数量、处理去向等基本信息。
(三)健全完善回收处理体系
1.无利用价值废弃物处理。县城管执法局要将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各回收站点的农业废弃物要定期集中转运到资源化利用单位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业废弃物回收站点建设,各乡镇至少要设立一个农业废弃物(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站,负责收集农药经营网点、新型经营主体、村级回收点上交运转的废弃物,指导归集站建立规范的回收处理台账(见附件1)。本着便民原则,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引导督促本区域的农膜、农药使用者交回农业废弃物。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督促农膜使用者和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按规定履行回收处理义务和县域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膜、农药科学使用宣传培训,引导农户使用标准厚度的地膜,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减少废弃物产生数量。
2.开展再利用农业废弃物处理示范。发挥市场机制,利用多种方式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工作。重点提升完善乡镇原供销社网点、垃圾中转(处理)站点为支撑的回收体系,站点处统一张贴“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标牌(见附件2)。拟创建8个规范的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示范企业(站)点,开展分类回收,完善回收处理台账,进一步辐射带动全县“两回收”工作。
(四)加强统计评估。将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范围,督导农膜、农药回收站点和回收处理企业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台账,加强农业废弃物的统计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农田残膜监测点,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监测评估。
(五)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大力开展农膜覆盖及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减少农膜农药投入和损耗,提高农膜农药利用率,引导农户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上的地膜和大包装农药,从源头上减少农药包装物产生量和保障地膜可回收性,鼓励经营主体使用新型可降解生物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相关单位要把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回收处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措施,细化目标,落实责任。
(二)加强督查考核。把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实施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科技入户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形成共识,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农民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技术指导。发掘树立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增强回收农业废弃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对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信息统计报送,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乡镇联络员名单于7月25号前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环保站,同时,根据通知要求适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2.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集点标牌样式
附件1
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回收点:
日期 | 姓名 | 农业废弃物种类(农药瓶、袋、农膜) | 回收量 (公斤或个) | 联系电话 | 签名 | 处理方式 | 备注 |
附件2
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舒城县城市管理局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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