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35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安排

(一)申报人系统账号创建和关联

2024年7月,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应访问省人社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系统入口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申报人个人账号由单位创建变为个人注册,首次创建个人账号的,须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账号与用人单位绑定关联后方可办理职称申报业务;已有系统个人账号的,首次登录时须完善用户资料,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办理职称相关业务。

(二)建立和推广应用申报人数字业绩档案库

系统逐步搭建贯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生涯的数字业绩档案库。2024年8月1日,申报人进入系统“个人职称数字档案”页面,即可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及业绩信息,并可日常登录系统进行动态维护。申报人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取得新的业绩后,应在系统中适时动态更新,用人单位应及时对申报人更新的信息和业绩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在其后的评审年度申报启动期间,填报申报材料时可直接从业绩档案库中选取,无需重复填写及上传佐证材料。

(三)系统申报与材料提交

8月1日至8月18日,申报人可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准备就绪的可点击“预约自动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8月19日8:00至8月23日17:00手动申报。为错开8月19日至8月23日申报高峰,建议选择“预约自动申报”。

(四)关于论文查重

系统嵌入了第三方知名学术平台论文查重服务功能,该服务能更好地辅助评审专家判断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申报人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该服务,若选择该服务费用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由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直接收取。经评委会组建单位政策性审查后要求查重的,则申报人必须使用该服务。

(五)用人单位资格审查、推荐、材料流转和个人缴费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在系统相应板块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学术风险提示,或被风险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2.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线下一定范围和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退回申报人调整补正。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后,为充分保障个人申报意愿和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除“申报类别”“评审类别”可按程序依申请调整外,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系统中上传推荐。本单位未被推荐的申报材料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事业单位推荐申报的,须上传本单位岗位聘用情况。

3.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时间(9月2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准确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4.评审费收取。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初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费80元、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费250元、高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费350元。从2024年起,职称评审费通过职称系统统一交纳。职称评审机构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交费后将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送的开具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载非税票据。我局评审委员会交费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24:00。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我局自主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按照《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9号)执行。

(二)有关政策

1.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或学术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2.各事业单位推荐事业单位(身份)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须出具本单位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汇总表。

3.学历资历达不到评审条件最低学历要求的,可以通过增加任职年限或增加业绩的方式申报。其中,增加年限是在所申报职称层级的最低学历任职年限要求上增加两年;增加业绩是增加一条同职称层级评审条件业绩(非学术)成果,按该职称层级最低学历的任职年限申报。全国和我省统一组织考试的职称系列(专业)除外。

4.继续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需要委托评审的,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及时关注委托评审单位发布的相关通知,具体申报事宜以委托评审单位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有关事项

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10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要按照我省关于优化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事项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及折算填报、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申报人应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申报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测试通过结果由系统自动获取。从2024年起,申报人无需在系统中提供公需科目测试佐证材料。

五、相关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及业绩审核制度,单位诚信承诺书须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名,业绩材料须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把关,并在业绩目录上签署意见及姓名,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查未通过后的补充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严格审核。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的,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从弄虚作假行为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认定之日后的3个职称评审年度内不得申报职称。单位未尽审核职责,帮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2024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三)相关评审条件、职称政策、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南等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贴近贵州需要服务人才成长——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题专栏汇总发布。

(四)今年地质勘查类专业名称结合当前实际进行了部分调整,请申报人根据自身实际在系统中选择相应专业。

附件: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人事处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谷瑞燕 联系电话:0851-********




附件


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逐项填写、勾选,论文、总结、报告等非涉密学术成果或等效学术成果,在相应填报区域上传文稿全文(doc文件),文稿应包含标题、完整作者、摘要、正文、引文等信息。

二、申报材料附件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佐证资料须扫描为独立的PDF格式文件,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姓名+证书名称或材料名称+序号,如历证1,度考核表1,术成果1),根据系统各板块提示对位上传,所有材料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每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上传附件总容量为高级职称150MB、中级职称80MB、初级职称30MB。如上传材料不能体现本人完整业绩的,可上传重要节选。评委会认为确有必要要求申报人提供原件的,申报人应配合。

参考:按黑白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50kb;按彩色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400kb。建议各申报人上传材料页数不宜过多,重点上传关键信息,方便专家查阅。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上传清单及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及时按程序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申报的评审材料予以审核、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同时须出具相应材料,逐项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应位置(PDF格式,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序号,如2024年xx单位公示情况表)。

单位出具材料清单如下:

1.单位公示情况表

2.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3.单位推荐承诺书

4.其他申报人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上传的资料

5.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汇总表(仅限事业单位提交)

四、材料上传保密要求

申报评审工作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如需上传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须经定密单位确认同意脱敏脱密后填写上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申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