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经济联合社狮子村侧2号厂房第1卡、桥湖路326号侧厂房第4-5卡招标公告

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经济联合社狮子村侧2号厂房第1卡、桥湖路326号侧厂房第4-5卡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080109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经济联合社狮子村侧2号厂房第1卡、桥湖路326号侧厂房第4-5卡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厂房/面积367平方米(其中狮子村侧2号厂房第1卡:240平方米、桥湖路326号侧厂房第4-5卡:127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经济联合社狮子村侧2号厂房第1卡、桥湖路326号侧厂房第4-5卡。

3、发包期限:10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34年9月30止)。

4、交易底价:¥5700.00元/月。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月5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00 元。

7、合同押金:*****.00元

8、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依法依规经营。

9、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7年10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

10、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手续费、鉴定楼房安全系数等费用)。

12、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经济联合作社)所有。

13、在租赁期内,天面、消防管道、厕所、水渠如有损坏或於塞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如厂房受台风或地震影响需维修或使用不当造成行人损害的,其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4、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15、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0724日至20240730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40730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080109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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