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拟单一来源采购异型烟保润盒装填、小盒设备的研发
项目的公示
(招标编号:LGH202404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异型烟保润盒装填、小盒设备的研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8568 万元,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异型烟保润盒装填、小盒设备的研发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异型烟保润盒装填、小盒设备的研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异型烟保润盒装填、小盒设备的研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1.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执业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
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
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
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2 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1.1.3 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
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1.1.4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
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
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开标当日。
1.1.6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这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1.1.7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
当日。
1.1.8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至开标当日。
1.1.9 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
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
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10 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盖单位公章)。
1.1.11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1.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13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
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
1.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
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 A 座 8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 A 座 8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异型烟保润盒装填、小盒设备的研发项目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三、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异型烟保润盒装填、小盒设备的研发项目,由于项目的唯一
性,故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服务。
四、唯一服务商: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 3
号甲。
四、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
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
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
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备查。
采购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
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 20 号
联系人:谢老师
采购监管部门: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处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26 号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26-2 号
联 系 人:谢老师
电 话:024-22791811
电子邮件:lngh024@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39 层
联 系 人: 张建军、武琳
电 话: 024-22791811
电子邮件: zjj@lnghzb.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