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191破2号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鲁0191破2号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融建破管字第316号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9日作出(2024)鲁019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高融建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鲁0191破2-1号《决定书》,指定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为依法合规彻底化解济高融建公司债务,盘活土地、在建工程等资源,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的项目情况、条件、流程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债务人基本概况

(一)企业简介

济高融建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飞跃大道2016号F4-2-201-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PUWXU1R,登记机关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法定代表人为朱建军。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情况

烯谷国际中心项目位于世纪大道与春秀路交叉口,紧靠围子山,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作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的商业配套综合体,集休闲、娱乐、购物、餐饮、居住、旅游观光和大型停车场于一体,是具有高品位、多元化时尚大型综合项目。

图片详见附件。

(三)资产情况

1.土地

有土地使用权证5个,面积共计408,401.00㎡(612.61亩),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208,429.00㎡(312.65亩),住宅用地面积为199,972.00㎡(299.96亩)。土地详情如下:

序号

地块

是否有国有土地权证

面积(㎡)

用途

权利性质

终止日期

1

A1地块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

出让

2089/9/17

2

A2地块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

出让

2089/9/17

3

A3地块

*****

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

出让

2089/9/17

4

B1地块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用地)

出让

2059/9/17

5

B2地块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用地)

出让

2059/7/16

2.在建工程

烯谷国际中心项目共规划A1、A2、A3、B1、B2五个分区建设,其中:

(1)A1地块:建设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0㎡,分三期建设,具体如下:

①A1一期:已建设完成并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交付,仍有部分未售房产、车位及储藏室。

②A1二期: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其中10#、11#、13#、14#已建设完成并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交付,仍有部分未售房产、车位及储藏室;17#、18#、21#、22#正在施工建设中。

③A1三期:尚未施工建设。

(2)A2地块:建设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0㎡,分二期进行建设,具体如下:

①A2一期:现用途为售楼处,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②A2二期:尚未施工建设。

(3)A3地块:建设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0㎡,已建设完成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交付,仍有部分未售房产、车位及储藏室。

(4)B1地块:建设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0㎡,目前有零星工程。

(5)B2地块:建设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0㎡,尚未施工建设。

3.其他资产

根据财务资料以及实物盘点,济高融建公司另有沙发、办公桌、文件柜、储物柜以及其他物品若干。对长期闲置的设备,后续审计机构根据会计规则计提折旧。

4.项目现状图片

详见附件。

具体地块四至以实际测绘为准。

(四)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日债权申报期内,申报登记债权总额60.4亿元。目前,债权审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债权总额尚未最终认定完毕,最终债权总额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以上资产及负债数据来源于重整管理人自行调取或济高融建公司提供,具体信息以审计及评估报告为准,请意向投资人自行联系管理人了解。管理人特别提示,重整意向投资人在了解债务人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即存在最终确定的负债规模出现变化。重整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等详细情况的,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五)审计、评估情况

管理人已经选聘审计、评估及工程造价机构,对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梳理,将出具专项报告供重整使用。

三、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与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济高融建公司的项目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重整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应以各重整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管理人不对本公告中的基础事实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3.本公告有关济高融建公司的情况简介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4.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6.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重整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报名条件

1.重整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企业法人。

3.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商业运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和资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无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并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6.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协助济高融建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资金实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的生产经营。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17:00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三份):

(1)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附件一);

(2)重整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系内;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重整意向投资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附件二);

(3)保密承诺函(附件三);

(4)重整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重整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资信实力、财务状况以及拟投资资金来源等其他情况介绍(附件四);

(5)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6)可证明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身投资同类型项目的能力、经验、优势的相关材料;

(7)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的证明文件;

(8)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9)其他管理人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的公章(个人投资则由其本人签字),重整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重整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视为未报名。

3.意向投资人拟参与济高融建公司重整的,应于报名日期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进行尽职调查等后续流程。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8661 1789 1014 2100 9750

开户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孙村支行

备注:(1)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前,重整意向投资人书面表示放弃投资或未通过初步审查的,管理人将在选定投资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2)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重整方案材料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3)中选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或不与管理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4)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4.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烯谷国际营销中心售楼处(春秀路与横二路交叉口东南100米);

(2)联系方式:马律师,180*****663;杨律师,151*****522

(二)初步审查

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立即进行初步审查。收到管理人审查合格通知书的,即为通过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补正时间按照管理人通知为准。

(三)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重整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济高融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签署《保密协议》后7日内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四)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

1.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后续重整竞投流程的,2024年8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格式自拟,并附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投资款项支付方案、投资经营方案等内容,《重整投资方案》应尽可能详细具体真实和具备可操作性,且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一经提交即对意向投资人有约束力。

2.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方案》结合重整投资人履约保障、投资人实力、房屋建设、地产开发、重整投资经验、是否涉重大诉讼、仲裁等影响遴选的因素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未能选出重整投资人的,可再次公开发布招募公告。

3.管理人对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发书面通知书,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重整投资人应当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或投资款。

4.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拟定向法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该《重整计划(草案)》对重整投资人具有约束力。

五、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的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二)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招募中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于招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在公告发布后有权随时修改、变更和撤回本公告。

诚挚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与本次济高融建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济南济高融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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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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