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六分西湖湿地景区建设项目配套警示标识牌采购项目
肃州区六分西湖湿地景区建设项目配套警示标识牌采购项目
肃州区六分西湖湿地景区建设项目配套警示标识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肃州区六分西湖湿地景区建设项目配套警示标识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建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XD-ZFCG[2024]02号
项目名称:肃州区六分西湖湿地景区建设项目配套警示标识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对肃州区六分西湖湿地景区建设项目配套警示标识牌进行招标(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之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4)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建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逾期不予受理。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媒介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丝路盛世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金泉南路1号
联系方式:18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建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水磨沟村5组3号
联系方式:郭鑫 137*****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福超
电 话:181*****320
甘肃建信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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